尼龙袋属于什么垃圾
尼龙袋属于可回收垃圾
尼龙袋是可以回收垃圾,生活中的一些废纸张、废塑料、废金属等可适宜回收的、能够循环再利用,投放可回收垃圾时,一定要注意准确的投放在正确的垃圾箱内,注意整洁投放,防止会污染环境。
跨区域违法倾倒建筑垃圾 4人被行政拘留
现场清理垃圾。(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
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朱益 郑婧)记者昨天从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违法当事人钟某、盛某等4人因跨区域违法倾倒建筑垃圾,日前被公安部门作出行政拘留处罚。这是我市首起因违法倾倒建筑垃圾而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去年9月,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员冯贤接到投诉举报后,第一时间来到位于涂茨镇与经济开发区交界处的鸡笼山地块,发现原本空旷的场地突然出现了一座巨大的“垃圾山”。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冯贤意识到可能在全县范围内有乱倾倒垃圾现象。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即落实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排查,对比体量、垃圾成分等,共发现4个区域7处点位存在同类型垃圾乱倾倒行为,倾倒面积超7000平方米,为砖块等建筑垃圾与尼龙袋等装潢垃圾混杂,初步研判极有可能为同一批人多次倾倒,性质非常恶劣。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和前期掌握情况,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当地公安等多部门开展排查,调取视频监控锁定15辆嫌疑车辆,经过研判和15万余条行车轨迹分析,最终明确乱倾倒垃圾来自市区各地,多是夜间运输至象山县域内,行为隐蔽。
经过长时间调查,执法人员终于锁定违法当事人钟某、陈某等人。据调查,从去年起,钟某等人为一己私利,联系上了象山人盛某、叶某,将市区内多个在建工地上的建筑垃圾运输并非法倾倒至象山县域内各隐蔽的空旷场所。
考虑到该乱倾倒行为影响较为恶劣,且垃圾体量巨大,公安部门依法对钟某、盛某等4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目前,通过责令整改、代履行等举措,这几处点位的垃圾均已清理完毕。
小区建筑垃圾露天堆放,居民反映噪音灰尘扰民
楚天都市报11月2日讯(记者曾凌轲)11月2日,有武汉市民向楚天都市报记者反映,百步亭金桥汇小区二期有两处建筑垃圾堆放点。该堆放点就在小区8号居民楼楼下,旁边还有一处凉亭。由于垃圾堆放时灰尘漫天,8号楼居民平时都不敢开窗。而凉亭处则是小区老人的活动区,老人们也受到噪音和灰尘的困扰。
11月2日,楚天都市报记者前往该小区看到,8号楼楼下确有两处由绿色围挡围起来的区域。有工人正在用手推车此倾倒碎砖块、尼龙袋等建筑垃圾。小车一倒,便扬起一阵白色灰尘。旁边的凉亭则有几位老人正在下象棋。一位姓朱的爹爹告诉记者,这个堆放点在此存在快4年的时间了,平时灰尘和噪音确实对他们活动有所影响。虽然他住10号楼,但他也听说8号楼居民曾多次反映受灰尘所扰,不敢开窗。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赵先生表示,该垃圾堆放点主要堆放的是9号楼和10号楼的装修垃圾。因为小区各楼栋住户的装修时间不一致,建筑垃圾也不能与普通生活垃圾堆放在同一处。小区交付时就规划了这两个堆放点,并沿用至今。此前,已有居民向他们反映过该问题。他们目前增设了围挡,并且每天定时洒水降尘。未来还会继续想办法减少影响,比如增加遮挡物减少扬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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