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垃圾分类时间
一般来说成都地区垃圾分类的时间应在2018年的年底就已经开始实行,而成都地区会向各界的社会人士征求意见,同时特意配备了可回收物(蓝色车)、其他垃圾(灰色车)、有害垃圾(红色车)、餐厨垃圾(绿色车)四类分类运输车共一千多辆。
成都垃圾分类的时间
根据成都地区公布的《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开始,目前向社会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其截止的日期是在2019年的8月10号,而成都市垃圾分类已经开始实行,而对于可回收垃圾,成都市将主要分为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等废品。
而从2018年的年底成都市地区就已经开始关注垃圾分类的问题,为了关注这一个问题的重要性,成都市特意配备了可回收物(蓝色车)、其他垃圾(灰色车)、有害垃圾(红色车)、餐厨垃圾(绿色车)四类分类运输车共一千多辆。
而成都地区将有害垃圾主要分为废铅酸蓄电池、废镍镉电池、废含汞电池、废荧光灯管、弃置药品等废品,其它垃圾指的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意外的垃圾,比如生活中的一些普通无汞电池、烟蒂、园林绿化垃圾等。
垃圾分类3月起正式实施!成都准备好了吗?(附投放指南)
四川在线记者 程文雯 肖莹佩
作为服务人口超2200万且人口数量不断增长的超大城市,成都生活垃圾日均产量约1.8万吨,不恰当处置的生活垃圾成为大气、水体、土壤污染的重要因素。
3月1日,《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就将正式实施。如果未按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可能被处以最高500元的罚款。
垃圾分类,涉及投放、收运、处置等各个环节,需要一起发力,才能真正达到改善人居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的目的。强制垃圾分类,成都各环节都做好准备了吗?四川在线记者展开走访。
投放
设施基本到位 投放意识仍有不足
分类投放是做好垃圾分类的第一步,与市民日常生活也最为密切。在成都,大家分类投放了吗?
记者来到位于玉洁东街的某小区内,这里生活垃圾投放分类投放点十分显眼,现场依次摆放了四个垃圾箱,分别是一个绿色的厨余垃圾、两个灰色的其他垃圾,最后一个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面绝大部分是蓝色,用于投放可回收物,最下端为红色,用于投放有害垃圾。投放点标识清晰,桶身上还印有简单的分类指导。
在旁边,记者还看到一块指示牌,上面写着“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时间”,上午为7点半到9点半,下午为18点到20点。小区已经开始试行定时投放。
小区居民告诉记者,去年开始,就有不少人主动践行垃圾分类,一些常用的废纸、塑料瓶等还是能分清放哪里,拿不准的就放其他垃圾,“跟着标识扔,习惯就好了。”但也有部分居民未按要求投放,在可回收物箱里,也混杂了一些水果皮、烟头等。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府青路附近的某小区。电梯处有一张去年7月贴上的通知,告知居民将于近期撤掉楼道内的垃圾桶,请居民主动将垃圾投放到小区内的分类投放点。但记者发现,小区设置了分类投放点的同时,楼道里蓝色垃圾桶还没有撤除,居民依然会将垃圾混扔在桶里。
厨余垃圾的分类投放情况又如何?
在位于崇德里国际社区的一家连锁火锅店,后门外划出了专门的废弃油脂区,厨余垃圾通过分离机进行干湿分离后盛装,“每天晚上有处理资质的企业会专门来收。”店长说。此外,记者还看到四个蓝色大桶,分别贴有前厅专用、废品专用、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四种标识,“我们会先分好类,环卫公司每天来收一到两次,瓶子、纸箱等也可以卖废品。”
走访中,记者也发现部分“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店家。在一街之隔的一家咖啡店,门口有一份免费领取咖啡粉末的倡议书。“支持垃圾分类,很希望为环保尽一份力。”但工作人员也表示,确实不太清楚店里量最大的垃圾——咖啡渣属于哪类。“实施中还是应该更精细些,给大家更清晰的指导。”
收运
制作新标识,届时不同车辆收集对应垃圾
垃圾收集后,要通过转运、压缩等处理,再进行堆填或焚烧。作为中间重要环节,垃圾的分类收运准备得如何?
2月25日上午10点半,记者来到一环路边的金牛区西北桥生活垃圾压缩站。正值高峰时期,好几辆电动垃圾转运车正在排队,依次完成消毒、称量后进场。
“拉到这里来的基本是生活垃圾,每天160吨左右。”压缩站站长唐庆华说,按照规定,有四类垃圾不允许进入压缩站,分别是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园林绿化垃圾以及家具等大件垃圾。但由于垃圾分类尚未强制性“逗硬”,四类垃圾仍会不时混进来,比较多的是餐厨类。
这会产生怎样的影响?
唐庆华说,垃圾压缩过程中出来的液体,会通过管道进入渗滤液池,吸污车每天来抽走进行专门处理。餐厨垃圾中含有的大量油污渗出后,天冷时很容易堵塞管道。“3个月前小堵过一次,我们用高压水枪冲好了。”如果堵得严重,则需要呼叫高压水车来清理。
目前,从该压缩站转运出去的压缩垃圾,每天约23至28车。如果收回的垃圾都严格分类,除了解决油污堵塞管道等问题,还会减少设备工作量,这也意味着垃圾量将相应降低,“估计至少可以减少3车垃圾。”
要想拖回来的垃圾没有混杂,收的过程,尤为重要。
成都金牛天府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天府环境”)绿化管理一部经理苏凯介绍,公司共有电动、机动转运车和快速保洁车300多辆,负责金牛区11个街道小区的垃圾收运。目前都是按可回收和其他垃圾两类标识进行张贴。“我们正在按照成都四类垃圾分类,制作四款全新的标识,到时候不同的车进小区,收集对应的垃圾。”
车辆如何分配?苏凯打个比方,比如一个街道配置30辆,他们计划先把其中80%,也就是24辆车按四类垃圾平均分配。余下的8辆作为机动,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进行增补调剂。
但这样的方式也可能产生问题:有的车装不满效率降低,车辆细分后,前端有些垃圾桶空的,有些垃圾桶混杂,收不了只能暂时拒收,再跟小区沟通,反复几趟,空车成本相应增加……“只能先试运行,慢慢改进完善。”
针对厨余垃圾,天府环境还购置了10辆机动厨余垃圾车,已经有3辆在沙河源片区试运行,3月1日将全部投用。
处置
9座环保发电厂 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生活垃圾处置方式分为填埋和焚烧两种,相较于填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具有节省土地资源、无害化彻底、减量化程度高、充分实现废物资源再利用等特点。目前,成都已能够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这是怎么做到的?
记者走进成都万兴环保发电厂(二期),这里于去年12月30日正式投运,是全省处置规模最大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了4 条生活垃圾炉排炉焚烧线,能够日处理生活垃圾3000吨。
走进厂区,最吸引人的,是一个像抓娃娃机里金属爪一样的大吊臂,工作人员控制拉杆,每次能抓起10吨重的生活垃圾。
这只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中的一环。生活垃圾从进厂,到发酵,再到焚烧,每一步都有不少“黑科技”。
每天3000吨垃圾往里倒,工厂却没有什么臭味。这是为什么?站在高处,工作人员指向发电厂的倒料大厅,“大厅是全封闭的,垃圾转运车进来后直接进来,把垃圾卸载到垃圾进料坡道里。”相关负责人介绍。大厅还设有植物液高压雾化喷洒系统,臭气散发时与植物液接触发生反应,实现除臭。
进入垃圾仓的垃圾,将进行一个星期左右的储存发酵,“负压”成为除臭的关键。“发电系统运转时,风机会吸走仓内的空气助燃,恶臭成分在燃烧中被分解,同时使垃圾仓处于负压状态,臭味就不会泄出。”
垃圾在仓内干燥、发酵后进入焚烧发电系统,高温焚烧保证垃圾充分燃烧,每天能够发电144万度,可以供40万户家庭日常使用。
成都于2008年启动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厂建设,目前全市共有9座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发厂,满足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需求,且烟气排放均高于国标和欧盟2000排放标准。
附: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
定了!明年3月1日起,成都正式施行垃圾分类
来了!
垃圾分类正式来了!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9月29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生活垃圾怎样分?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条例》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明确了各类别定义及范围。
具体来看——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织物等;
有害垃圾,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包括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电子类危险废物、废药品、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容器、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容器、废矿物油及其容器、废胶片及废相纸、废镍镉电池、废氧化汞电池等;
厨余垃圾,指易腐烂、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包括居民家庭产生的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花卉绿植等厨余垃圾,餐饮经营者、单位食堂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餐饮垃圾以及农贸市场产生的瓜皮果核等其他厨余垃圾;
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普通无汞电池、烟蒂等。
《条例》也明确,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理利用需要予以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专门提出,本市住宿、旅游、餐饮及相关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用品,并应当设置醒目提示标识。
图解
没分类遭啥惩罚?
或将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条例》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投放规定也进行了明确。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投放生活垃圾:
可回收物应当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收集点,或者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经营者;
有害垃圾应当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害垃圾回收站点;
厨余垃圾应当先沥出水分,再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或者采用就地处理等其他减量化方式排放;
其他垃圾应当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同时,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江河、湖泊、河流、渠道、水库、排水管道等地点倾倒生活垃圾。禁止将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混合进行投放。禁止将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垃圾混入生活垃圾进行投放。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进行投放。
对于惩罚措施,《条例》明确,未在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依据前款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并完成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活动,经城市管理部门核准,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公共区域谁来负责?
管理责任人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走出家门,公共区域的垃圾谁来管?对此,《条例》明确,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其中,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等建筑区划,管理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人;
未委托物业服务人进行管理的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所在区域,管理责任人为该单位;
实行自主管理的建筑区划,管理责任人为居(村)民委员会;
农村散居区域,管理责任人为村民委员会。
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人为施工单位。
农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餐饮服务、商铺等经营场所,管理责任人为经营管理单位。
道路、广场、公园、城镇公共绿地、旅游景区、机场、客运站、公交场站、城市轨道交通车站以及文化、体育、娱乐等公共建筑或者公共场所,管理责任人为经营管理单位。
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建立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并公告不同类别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张贴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指南、方法的图文资料;
指导、监督责任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除可回收物可以直接交售外,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移交给有相应资质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并签订服务合同;
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记录责任范围内实际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运输单位、去向等情况;
保障生活垃圾投放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及时维护更换,对生活垃圾投放设施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灭杀,防止污染环境。
管理责任人发现投放人未按标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应当及时进行劝阻,要求投放人进行分拣后再投放;投放人拒不听从劝阻的,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告。
农村地区是否需要分类?
同样纳入城镇生活垃圾管理系统
我们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后,这些垃圾将去哪儿?
《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处理:
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或者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进行循环利用或者再生利用;
有害垃圾采用无害化方式处理,其中,属于危险废物的,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厨余垃圾采用产沼、堆肥等处理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
其他垃圾由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处理单位采用焚烧、卫生填埋等方式实施无害化处理。
《条例》还专门强调,从生活垃圾中回收的物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用途、标准使用,不得用于生产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产品。
至于大家所关心的农村地区垃圾分类,《条例》也明确,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实行户分类投放、村分类收集、镇分类转运、县分类处理的方式,纳入城镇生活垃圾管理系统。农村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因地制宜采用生物处理等方式就地或者集中处理。禁止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
原有小区没有新垃圾桶怎么办?
镇政府和街道办应适当给予补贴
随着《条例》的实施,小区、写字楼下的垃圾桶也将得到“进化”。
《条例》明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其中,垃圾收集站(房)、转运站、再生资源回收站等设施应当按照规划同步、建设优先的原则提前建设。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不符合设计方案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文件,开发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同时,《条例》明确,新建住宅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位置、功能等内容。现有不具备分类功能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应当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逐步进行改造。既有住宅区增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适当给予补贴。
《条例》还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确需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的,应当经市或者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同意后核准,并按规定先行重建、补建或者提供替代设施、场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来源:成都日报、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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