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生态系统工程师的生物
被称为生态系统工程师的生物是蚯蚓。蚯蚓又名地龙,是环节动物门寡毛纲的陆栖无脊椎动物,在全国广泛分布的有环毛蚓、爱胜蚓、异唇蚓、杜拉蚓等品种。
被称为生态系统工程师的生物
蚯蚓通过取食、消化、排泄(蚯蚓粪)、分泌(粘液)和掘穴等活动对土壤过程的物质循环和能量传递作贡献。
蚯蚓挖穴松土、分解有机物,为土壤微生物生长繁殖创造良好条件,在土壤改良、消除公害、保护生态环境方面,在物质循环、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
蚯蚓营养丰富,繁殖迅速,食性杂,人工养殖产量高,经济效益好。蚯蚓可作为珍贵药物治疗多种疾病,还可以用作高蛋白食品和饲料。
我们是人类栖息地的守望者|读+
星火龙灯
我老家湖南耒阳乡下,有一个好玩的中秋节民俗,就是用湿稻草搓扎一条长龙, 周身插香火,由小孩托举着,舞动着,挨家挨户喝彩送福。每户乡亲门口迎接,也不用打红包、赏酒水,只需拿出自家细香,继续在龙身上添加,那长龙就越来越红,光亮越来越旺。然后孩子们欢天喜地地又往下一家去。火龙在月夜下游走,山间、垄上、房前,红光点点,笑语喧哗。这是独属孩子们的嘉年华,一个真正沉浸式运动型的游戏,一份珍贵的成长体验和童年记忆。
现在我知道,这民俗并不为湘南地区独有,香港铜锣湾大坑地区就有个活动类似,他们叫舞火龙,气派更盛大,仅火龙就有70多米长,插的是特制长寿香,要连舞三个夜晚。南方不少中秋民俗都与火有关,比如烧高烛、燃宝塔等等。我猜想这可能跟中秋前后气温渐凉有关,人们要用光亮来对抗寒气,延续一年下来各个方面的火热势头。
无论形式差别有多大,节日带给各地人们的喜悦相通,情意相连。中秋节以月之满圆兆人之团圆,这一天居于一年过去大半的时节,不少家庭骨干成员打拼在外,很难聚齐了过节,因此其意义更多侧重表达思乡念亲之情,也负载了对丰收幸福的祈盼。借助抬头可见却又远在天边的明月,这个节日平添了一层丝滑、凝重的情感色彩。(刘功虎)
周晋峰
鳄雀鳝入侵,导致湖水被抽干;儒艮遭遇功能性灭绝……这些问题,无不引发人们对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注。
9月8日,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绿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周晋峰接受长江日报读+周刊采访,分享了他关于生态平衡、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文明的深度思考。
麋鹿回归是中国物种引进的成功典范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是我国最早的公益基金会组织之一,成立于1985年,距今已经37年。
1985年发生了很多事,其中之一,就是麋鹿回归中国。麋鹿原产于中国,但在近代在中国野外灭绝。19世纪初,英国乌邦寺的贝福特公爵收集了当时全球所有的18头麋鹿,养在了自家的庄子里。1985年,英国将22头麋鹿送回中国,为迎接麋鹿回归,由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吕正操、钱昌照、包尔汗等领导发起,成立了“中国麋鹿基金会”。经过不懈努力,麋鹿不但回归中国,而且得以回归自然。国际公认中国麋鹿重引进项目是世界物种重引进最成功范例;湖北石首的麋鹿保护区率先建立了世界上完全摆脱对人类依赖、可自我维持的野生种群,结束了数百年来无野生麋鹿的历史,是中国物种重引进的成功典范。
中国麋鹿基金会为拯救濒危物种麋鹿项目做了大量工作;同时又与海内外有关方面合作,开展野马、雪豹、高鼻羚羊等濒危物种的保护研究。十几年来,基金会已发展到保护多种物种及生态系统的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金组织。1997年,基金会更名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基金会”;2009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
成立37年间,中国绿发会为许多生物、环境、生态问题较过真、发过声、出过力。远的不说,就说最近5年来——他们为“塑胶跑道”的安全和质量问题呼吁,举办了研讨会;成立了“反电鱼协作中心”,15000多名志愿者协助各地渔政部门破获非法电捕鱼案件2300多起,不但获得农业农村部书面感谢,还走出国门,成为国际交流案例;他们发起的“五小叶槭”案公益诉讼,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7个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穿山甲从《中国药典》“除名”,并被提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这也是中国绿发会努力多年的一项工作。
发起全国“蚯蚓第一案”
近年来,中国绿发会认真进行的一项工作,居然是保护蚯蚓,确切地说,是针对“电蚯蚓机”产业进行公益诉讼。
由于蚯蚓的药用、食用价值以及被广泛用于鱼类饵料等需求,让市场上的蚯蚓价格水涨船高。规模化养殖蚯蚓投入高、周期长,一些不法商贩就通过野外电捕蚯蚓来牟取暴利,只需要购买一台电蚯蚓机,通过简单的操作方式即可捕获数十斤蚯蚓。这种竭泽而渔的捕获方式,不仅破坏了野生蚯蚓的生存环境,对土壤生态系统也造成了根本性的破坏。
蚯蚓被称为“生态系统工程师”,它们在土壤中钻洞,摄取超过自重30倍的土壤,加速有机物分解,并迅速将大量的枯枝落叶混合到下面的土壤层中,从而增加植物养分的释放。从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角度而言,大规模、破坏性的电捕蚯蚓行为应该被明令禁止。然而,对于禁止电捕蚯蚓的诉求却长期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原因在于蚯蚓并不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相关部门在对于电捕蚯蚓的执法过程中,并没有法律法规作为执法依据,这也就造成了电蚯蚓行业的无序发展甚至泛滥,对生物多样性和土壤生态系统造成了严重影响。
2020年,中国绿发会以“电蚯蚓”破坏生态环境,造成环境侵权为依据,对中山市荣者光电有限公司等三家售卖电蚯蚓机的公司提起公益诉讼。经过一审、二审,法院判决,三家公司赔偿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的损失数额约159万元,并在全国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
中国绿发会发起的全国“蚯蚓第一案”,具有重要意义,对其他公益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具有指导作用。
希望建立一种有效的保护机制
从麋鹿到蚯蚓,中国绿发会的“保护频谱”似乎非常宽广,他们的核心理念是什么呢?与其他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和公益环境组织又有什么区别呢?
周晋峰讲了一个小故事。在一个财富论坛上,有一位经济学家错把周晋峰当成动物保护主义者,周晋峰告诉他:“我们根本就不是动物保护主义者,我们是人类栖息地的守望者。”
从这个意义出发,中国绿发会不光是关注动物,就连“月饼过度包装”都反对。因为月饼过度包装是对生物多样性的巨大危害,它在生产过程中带来极大的环境污染和破坏,它形成的塑料垃圾对海洋和陆上生命有威胁。为此,中国绿发会还将一家知名月饼生产商告上了法庭。
而最能体现中国绿发会理念的,就是“邻里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社区保护地”体系。
前者的含义是,由于人类居住面积不断扩大,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工作已经不能局限在偏远山区、自然荒野和自然保护区;在人口密集地区,要尽量通过减少对自然的侵扰,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干扰,来帮助野生动物进行生存和发展。
后者则希望为社会建立一种有效的机制,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不同生态系统、物种、基因和自然景观的独特系统。保护地分为自然保护地和文化保护地。
比如**阿里“暗夜星空保护地”,是我国首批得到国际组织认可的暗夜保护地。这里人口少、照明少,空间条件好、地理位置高,星空资源非常丰富。当地严格按照国际标准规划、改造和管理户外照明,防止和控制光污染,弥补了我国光学观测的不足,为国家天文台阿里天文观测基地开展天文观测提供了重要保障;还建成暗夜公园游客服务中心,开辟星空科普、星空旅游、星空文化等产业,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再比如,河南马固村,号称“中原第一文物古村落”,有着上千年的悠久历史,有大量雕刻和书法艺术精品。中国绿发会以法律手段制止拆迁行动,同时,积极推进建设中国绿发会“古村保护地”。
目前,中国绿发会已经在全国建立起近200个保护地,涵盖南海珊瑚、濒危动物、珍稀动植物、文物古迹、古树名木、沙漠湿地、滨海湿地等多个类别。
【访谈】
“自然”才是我们所要的绿水青山
读+:今年夏天我国大部分地区遭受极端高温天气,降水“南北多中间少”,长江抗旱、珠江抗洪,这种极端气候对于环境、生态有哪些影响?如何应对?
周晋峰:气候变化,最根本的影响是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海水温度每升高1℃,整个海洋中的珊瑚会大规模的白化和死亡。如果珊瑚礁生态系统彻底破坏,海洋会发生“多米诺”效应,大量生物将断崖式消亡。
旱、涝在地球自然的演变历史中,是自然现象,会影响到一些物种,但也会给生态系统带来一些新的变化。讨论旱涝,关注点不应该拘泥于某一个濒危物种的保护,在优先维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同时,更应该关注整体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基因的多样性。在不破坏自然的前提下,在一部分水利工程中放一些生态水,是眼下的当务之急。
但是要防止以大旱为理由,大规模改造自然,这可能带来对自然持续的颠覆性影响,是更可怕的。大旱使一些水利设施建设又被提上日程,但是怎样达成最佳效果,要深入开展多学科研究,不光是水利问题,更要从长期、自然承载力、生物多样性等角度来慎重考量。
比如,干旱使鄱阳湖水位持续下降,多年未见的一座古代石桥露出水面,说明历史上这里的水位曾经非常低。由此,我想说,自然的变迁一直都在发生着,包括旱涝交替,水域荣枯。
再比如,有人提议修坝建闸“留住一湖清水”。我认为“留住一湖清水”是工业文明的概念,不是生态文明的概念。清水并不等于绿水青山。要说干净,矿泉水更干净,要把自然的水变成矿泉水吗?如果把自然的水都变成清水,那就是自杀,彻底破坏了人类的栖息地。“山水林田湖草沙冰”,“自然”才是我们所要的绿水青山。
自然河流湖泊有储水于地下、储水于周边的重要作用。建闸人为影响了水的流动,加剧水中泥沙下沉,下沉的泥沙会慢慢填满湖底细微的孔径,导致湖水不能有效下渗,不能补充地下水,周边的土壤就不能湿润,进而影响健康的自然生态,而且对抗旱一定程度上反而有负面影响。
总之,在鄱阳湖洞庭湖上建闸或类似的水利工程,应该极端慎重,应全面调研对整个流域的影响,包括长江下游海水倒灌的影响,等等。要知道,河流湖泊上建满了闸,水位、水温、浊度都变了,藻类、鱼类等水中生命都会受到根本性影响。
抽干湖水围捕鳄雀鳝,不如“卡住源头”
读+:鳄雀鳝最近频上热搜,听说您反对抽干湖水捕捉?
周晋峰:为围捕鳄雀鳝,有的地方抽干湖水,又做大规模的消毒,这是对湖水中生物多样性的颠覆性破坏,我坚决反对。捕捉鳄雀鳝,有更科学的办法,而不是过多干扰、改变整个水体。
全国还有多个水体面临着鳄雀鳝的威胁,网上还有人买卖,为什么不请有关部门紧急治理?相关网络公司能否行动起来,停止销售非法入侵生物?绝大多数鳄雀鳝都是非法进口的,没有经过海关检验和检疫,市场监管部门能否严查?建议加强监管和舆论引导,源头堵漏。
根治鳄雀鳝问题,还要反对弃宠,反对不科学的放生,避免、减少宠物尤其异宠的放生。近些年,有人喜欢购买一些海外的奇特动物或生物来养,异宠产业增长很快,有些异宠引进之后,由于各种原因,被放生或者遗弃等,最终进入了自然,构成了生物安全威胁。
因此,我建议不应该发展异宠养殖产业,加强生物伦理、法律法规、弃养放生等方方面面的规范管理,将濒危物种做为异宠来养更是不允许的。
读+:小龙虾、福寿螺等都是外来物种。还有被称为“生态杀手”的加拿大一枝黄花蔓延多地。怎样正确面对外来物种的入侵?
周晋峰:物种的迁徙是地球有生命以来就存在的,不必大惊小怪。白薯、西红柿还有很多树,都是物种成功迁徙的案例。当一个物种对我们的生态、生产、生活带来重大冲击的时候,对该物种在冲击范围之内进行科学干预,是正确的。
加拿大一枝黄花其实世界多地都有发现,在东南亚并未引起关注,因为它对当地生态没有重大的冲击。但在我国,它导致农作物大量减产,所以多地对它予以铲除。
福寿螺在有些地区对于水稻秧苗确实有较大影响,各地花钱费力在清理。有人扩散“一条福寿螺体内含6000条寄生虫”的恐慌,但它和田螺等螺类在这方面并无太大区别,野生生命普遍携带微生物。杀灭福寿螺,当前普遍使用杀螺胺等化学药物,对鱼类、蛙、贝类也有强毒,损害了生物多样性及生态系统。其实,福寿螺在中国已经形成新的生态系统,有些龟鳖类、鸟类开始吃它了,建议对于福寿螺的资源化利用予以立项研究;消灭其蔓延势头,尽量以铲除螺卵、集中捣毁、深埋处理等物理方式,而非动辄喷施药剂。
对于外来物种的入侵,我们不必惊慌失措,也不要简单地消灭之;应秉持辩证的原则,采取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不同的物种采取不同的策略,比如生物防治、资源化利用等等,同时也要做好法治环节的工作。自然界中新的平衡在逐渐形成,如果辅之以科学的、生态的、自然的方法,可能很快会形成本地化、不危害生态的过程。
人民参与,人人参与,才能真正保护
读+:绿发会的公益诉讼,曾经多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您认为公益诉讼的意义体现在哪里?为什么绿发会要做这个工作?想传达什么信息?
周晋峰:2015年开始施行的环境公益诉讼,是生态文明思想的一个重大举措,使得人民广泛地参与保护。原来我们只能提意见,现在可以直接起诉环境破坏者,有了硬抓手,意义非常重大。我们开展了腾格里污染、三江源污染等公益诉讼。
为保护蚯蚓,我们发起公益诉讼,并且胜诉了;我们反电鱼多年,后来农业部也出台了文件禁止电鱼。有人跟我们争论,说这些并非濒危物种,法律尚无限制。其实,生态文明已经写入宪法,环保法开宗明义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一切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的破坏都是违法的,所以我们理直气壮、旗帜鲜明。最近我们高兴地看到,又有地方对于售卖电蚯蚓机的行为提起了诉讼,希望大家一起来阻止这些对人类栖息地、对绿水青山的破坏行为。
我们确实取得了一些进展,比如几年前提出把穿山甲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升为一级,又提出要把穿山甲鳞片从中华药典中除名,这两点都做到了。穿山甲一度区域性功能灭绝,现在间或有地方发现了中华穿山甲,这使我们备感兴奋、自豪。
但是还远远不够,需要我们做的工作更多。就拿穿山甲来说,还有很多细致、科学的工作,我们希望能够更多参与系统性保护工作,使穿山甲重新成为森林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一员,在控制白蚁和生态健康中恢复生态功能。
读+:美人鱼的原型儒艮在中国灭绝的话题,最近也颇受关注,您说希望5年以后美人鱼回归中国,怎么做到呢?
周晋峰:儒艮目前是区域功能性灭绝,但在其他有些国家还有。我在国际会议上提出,要联合相关国家专家,共同构建海洋保护的协作科学平台,他们都欣然同意。
我们1985年成功地把麋鹿重新引回中国,也做过了穿山甲、鸟类等濒危物种的野放,尤其是中国正在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给了我们强大的信心,能把儒艮重新引进工作做好。
至于具体措施,首先是航道和捕鱼场的调整,以保障儒艮的迁徙路线;还有海草和海岸的恢复。有关部门已经在行动,开展近海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准备着手红树林和海草的恢复工程。只要大家携手,这事一定能成。
读+:继白鲟和儒艮之后,最近有报道说我国又有两种长臂猿面临野外灭绝的风险,有没有长效机制来避免濒危物种灭绝?
周晋峰:我们有几个策略,第一个叫人民参与的保护。比如我们在内蒙古图牧吉有一个国家大鸨保护区,但是冬天大鸨就飞到河南去了,鸟类也不知道哪儿是保护区,就落在河南的长垣河堤上,当地有人去猎捕,绿发会的志愿者把猎捕的人扭送到派出所去,派出所一开始不知道这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好处理。绿发会立刻在长垣建立中华大鸨保护地,志愿者们没拿国家一分钱,昼夜在河堤上守护大鸨,来这里过冬的鸨逐年增加,现在中国境内约1600只大鸨,有四分之一在长垣大鸨保护地。只有人民参与,人人参与,才能真正保护生物多样性。
第二个策略就是绿发会创新提出的“邻里生物多样性保护”理念,即不仅要在偏远山区、荒野和自然保护区开展保护,更要在人类生产生活地帮助野生动物生存和发展。
第三个策略就是慎重的利用。随着经济发展,旅游业越来越兴旺,我们最近在呼吁加强**羌塘原生态环境的保护,提出“勇闯无人区也是破坏环境”。因为大量的游客带来垃圾和人为干扰,投喂小动物等,都是对自然的破坏。
我们要在生产生活之中,建立更广泛的全面的保护,严格限制开发利用。比如推行森林康养计划之前,建议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并持续观测。
停止过度对自然的破坏、浪费和占用,势在必行,不要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只想着把某些濒危动物弄到哪个医院、哪个基地去繁育,这是错误的。
(长江日报记者柯立 李煦)
【编辑:张靖】
更多精彩内容,请在各大应用市场下载“大武汉”客户端。
“电捕野生蚯蚓”民事公益诉讼案,当庭宣判!
电捕野生蚯蚓不再是法外之地。
2022年8月26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电捕野生蚯蚓”民事公益诉讼案。检察机关诉请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刘某军等4人立即停止唆使村民使用禁猎工具非法捕捉、收购、加工、销售野生蚯蚓的违法行为,判令4名被告人连带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177390元、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38655.1元,承担鉴定费1万元,并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蚯蚓,又名地龙,系环节动物门寡毛纲陆栖无脊椎动物,是土壤生态系统重要物种之一,对提升在土壤环境质量、保持土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被称为“生态系统工程师”“生物耕耘者”。然而,今年年初,刘某军等蚯蚓商涌入威宁,将电捕蚯蚓设备“地龙仪”发给村民并传授使用方法,让村民在耕地、撂荒地、草地、林地内捕捉野生蚯蚓,然后收购、加工并销往外地的中药材市场,形成一条捕杀、收购、加工、销售野生蚯蚓的“黑色产业链”。
此事很快引起当地检察机关的关注。威宁县检察院经研究论证后认为,电捕蚯蚓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土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随即向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辖区内正在泛滥的电捕蚯蚓行为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对刘某军等人电捕、收购、加工、销售野生蚯蚓的行为启动民事公益诉讼调查后,移送毕节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得到上级检察机关的重视、指导和支持。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委托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就本案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和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出具专家意见,移送毕节市检察院作为证据提交法院。办案单位还主动向曾对电击蚯蚓设备“地龙仪”生产厂商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中国绿发会”咨询情况,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鉴定意见,对刘某军等人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和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进行确认。
在8月26日的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电捕蚯蚓现场照片、视频、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专家意见、鉴定意见等大量证据并充分论证,证实刘某军等人唆使村民电捕蚯蚓,并收购、加工、销往外地的行为,破坏了土壤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成为社会共识,绿色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政策,生态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时代背景下,以牺牲环境资源和可持续发展为代价追逐短期经济利益的做法已经行不通,生物多样性保护已成为一种社会责任。刘某军等被告提供地龙仪唆使村民采用电击方式灭绝式捕杀、收购、加工和销售野生蚯蚓的行为造成土地的板结,土壤结构受到破坏,生物多样性和土地肥力等减少,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坏,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和向公众赔礼道歉等责任。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
庭审邀请了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以及市、县两级公安、生态、林业、卫健、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当地政府工作人员、村民代表等参加旁听观摩,把案件庭审做成一堂生动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公开课,促进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引导人民群众依法保护野生蚯蚓,取得良好成效。
据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在贵州、江苏、黑龙江、吉林、浙江、上海、广东、北京等地线上线下同步部署“蚯蚓保卫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监局7部委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野生蚯蚓保护 改善土壤生态环境的通知》针对部分地方出现电击“灭绝式”捕杀野生蚯蚓现象,要求迅速排查整治非法捕捉、收购、加工野生蚯蚓,督促交易场所及时下架电捕野生蚯蚓设备,全面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规范蚯蚓利用管理,引导提升公众保护意识。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广西检察【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您与安岳检察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文来自北蒙岛的雨季投稿,不代表美啦巴巴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meila8.com/1/53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