蚯蚓和地龙有什么区别
蚯蚓和地龙没有区别,是同一种动物。蚯蚓的别名有:地龙、曲蟮、坚蚕、引无、却行、寒欣、鸣砌、地起翘、阮善。蚯蚓是环节动物门寡毛纲的陆栖无脊椎动物,世界上有3000余种。
蚯蚓和地龙有什么区别
蚯蚓挖穴松土、分解有机物,为土壤微生物生长繁殖创造良好条件,可以改良土壤、消除公害、保护生态环境。
蚯蚓在物质循环、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许多国家利用蚯蚓处理生活垃圾、有机废物和净化污水。
蚯蚓身体呈圆筒状,两侧对称,在海洋、沙漠和终年冰雪区极为少见,其它生态系统均有分布。
疯狂!1吨获利30万,一次团灭100斤,为什么农村电蚯蚓这么猖狂?
种种迹象表明,近年使用“地龙仪”诱捕蚯蚓的人数不降反增,背后已形成稳定的产业链条,从地龙仪生产、销售到蚯蚓诱捕,再到下游回收遍及各个环境。剩下的则是对土壤生态的无休止破坏,应引起足够的警惕。
山东菏泽一家蚯蚓加工商,主要业务是从散户手里收购野生蚯蚓,再供给下游制药厂家。为扩大业务,该商家常在朋友圈里发布一些视频宣传“地龙仪”,称下半年是户外捕蚯蚓的黄金旺季,熟练工一天净挣4、5百元也不稀罕。
那么问题了来了,电蚯蚓设备到底是一个什么东西,为何会“经久不衰”?
电蚯蚓的工具叫地龙仪,实际就是一台以电驱动的电气设备,外形小巧、便于携带,由电源、逆变器、外壳、地钉几部分组成,使用时将两个地钉插入相距1.5——3米的土壤,接通电源后不多长时间一条条蚯蚓就破土而出!
从技术角度而言,地龙仪原理并不复杂,和电鱼设备相近:区别是前者通过逆变器获得高电压、低电流;而后者电压略小,电流略大。原因是蚯蚓通过皮肤与土壤交换空气,需用小电流刺激皮肤抑制它的呼吸功能,蚯蚓为畅快地呼吸“被迫”爬到地表;反之,电流过大只剩下一堆埋在土壤里的死蚯蚓,得不偿失。
事实上,电蚯蚓的“发明”与蚯蚓的用途和火热的市场密不可分。蚯蚓自古便作为一种名贵的中药而被使用,《神农本草经》形容蚯蚓具有清热,平肝,止喘,通络的功效,明朝成书的《本草纲目》则描述蚯蚓可治疗伤寒、疟疾及小便不通,对急慢惊风,关节风痛也有不错效果。
即便是现在,上市的40多种中成药中含有蚯蚓成分,其中对蚯蚓需求量较大的有苏黄止咳胶囊、脑心痛胶囊和乳块消片。近年来随着科研人员对蚯蚓深入研究,以蚯蚓为主要材料的新药不断问世,特别是在治疗心脑血管疾病方面的药品备受好评。
药用的结果是对蚯蚓的需求持续增加。资料显示,2010年蚯蚓药用量为400吨,等到了2020年已攀升到了860吨,而2020年全国蚯蚓产量才860吨。看似蚯蚓能满足市场需求,其实不然。蚯蚓含有高蛋白,是一种公认的优质鱼虾、鸟禽饲料,每年需求量也在增加。
与此同时,利用蚯蚓复活、培育农田、吞食有机碎屑等新兴业态对其的需求也在爆发。此外,南方部分区域还保留着烹饪、吃食蚯蚓的传统,当然并非把蚯蚓当主食,偶尔调剂一下生活。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蚯蚓养殖产业发展迅速,但中医药中的蚯蚓讲究幼体育肥,养殖蚯蚓在性状、微量物质上有不足,所以药用时更偏向野生,最低野生蚯蚓占70%、养殖占30%。
巨大的需求下,蚯蚓价格也水涨船高。售卖的蚯蚓分两种,一种是活蚯蚓,一般能卖到10-15元/斤;一种干蚯蚓,即烘干去掉水分的蚯蚓,零售价为165元/斤,如果是经销商给制药厂家供货能优惠到30万/吨。
实际上,也正是不菲的价格引发了地龙仪的“诞生”。最早的一批地龙仪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当时的地龙仪笨重、粗大,使用时电压不稳、电捕效率低,所以只有少数人偶尔使用。转折发生在2005年前后,安徽亳州作为全世界最大的中药材集散地在那几年对蚯蚓需求量急增,收购价接连创新高。亳州朱某见状便萌生了电捕蚯蚓的想法,随即对地龙仪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良。
令朱某未曾想到的是,改良后的地龙仪效率大幅提升,一天最高能捕上百斤,比老款翻了几番。后来,朱某干脆做起了销售地龙仪的生意,并利用网店将地龙仪卖到了全国各地。现在一台地龙仪售价在300-800元不等,货源地则转移至了浙江、广东、广西三省,其他地方也有零星几个规模不大的几家。
正如开篇所讲,电蚯蚓背后是对土壤生态的极度破坏。蚯蚓素有土壤的耕耘者之称,在蠕动、吞食沙粒过程中松动土壤增强透气性,而且以腐烂植物、有机碎屑为食,排泄的粪便中含有1.1~2.9%的磷、0.96~2.2%的钾、0.95~2.5%的氮等植物必需品,所以蚯蚓粪被认为是“有机肥之王”。市场上的蚯蚓粪一直是抢手货,大都被生产有机蔬菜、水果的农场、基地购走。
除了利于农作物外,蚯蚓还可清理固体有机废物改良土壤。2000年悉尼奥运会期间产生的部分生活垃圾,澳大利亚引入了一批蚯蚓处理。
土壤失去蚯蚓后,土壤透气性降低,水分不能及时渗透,久而久之板结成块。大量有机碎屑堆积在一起,导致土壤肥力下降。因为肥力下降,农民不得不施更多化肥,最终形成一个恶性循环。
为治理电蚯蚓行为,各地陆续出台了相关办法。比如2018年海口公布的《湿地保护若干规定》直接点了电蚯蚓行为,如违反将没收电捕工具,并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广东、北京在2020年实施的《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明确禁止电蚯蚓,电蚯蚓不再是一个争议行为。
最具代表性的一次关于电蚯蚓的判决发生在2021年,珠海中院判处在电商平台售卖地龙仪的3名商家赔偿约200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失费,并赔礼道歉。理由是所生产的地龙仪对蚯蚓进行灭绝式猎捕,而对土壤造成的破坏更是难以扭转的。
原创: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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