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怎么划分
五服由父系家族标准划分亲属关系,以父宗为重,有4种含义。古代王畿外围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古代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五等服式。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谓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亲、自身五代。
五服怎么划分
“五服”的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现今“五服”是指亲戚关系的五辈九族,以父亲家族为标准划分亲属关系,范围包括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这九代人,被称为本宗九族。
老人常说的“出了五服就不是亲戚了”,“五服”到底是什么呢?
我不知道你是否了解连坐制度。如果你对“连坐”制度不了解,那么你一定听说过电视剧中的“株连九族”。事实上,我们经常看到,“株连九族”是“连坐”制度中最高的刑罚,即处死一家族的人。
因此,我们就有了“九族”的概念,即一个大的宗族,家族中最高的是高祖,最低的是元孙,包括父亲和母亲的宗族。事实上,在古代,“九族”更适用于封建社会和政治,而“五服”的概念在民间普遍使用,老人也常说到现在;“出了五服,就不是亲戚”。祖先是如何定义“五服”的?
“五服”从高祖父开始,包括曾祖父、祖父、父亲和他之后的五代人。古人认为,在血缘关系方面,除了九代之外,人们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多。其实在中国古代,以皇帝为中心的传播治理模式也适用于古代的宗族治理。在古代,“五服”被广泛用于分隔血缘关系的距离。以五百里划分一个单位,它被分成5个单位,就是五服,因此,在一定意义上,“五服”的划分更像是现代行政区域的划分,形象是成都同心圆城市的典范。
“五服”的好处是什么?古人把血缘关系通过“服”的概念,层层收集粮食,聚集到服中心的人,然后并将它交给政府,也确保国家粮食的稳定,国家的稳定和社会稳定也就可以保证。另外,为了避免近亲结婚,各朝代都有结婚的条件,因为九族以后的血缘关系并不密切,所以如果两个人想结婚,他们必须要看看是否在五服之内。如果没有,两个人可以结婚。
“五服”是老百姓最简单的说法,通俗易懂。这是古人多年生产生活经验的结晶。从现代科学的解释来看,我们应该以父亲的染色体为中心开始繁殖下一代。因为每一代的配偶都选择了五服以外的人,不同的元素被注入到下一代的基因中,这种相似的基因代代相传会越来越少,所以到了第九代之后,血缘关系已经很小了。
“五服”也体现了古人的智慧,婚姻关系的选择,也体现了古人对下一代品质的重视。
“五服”从来没有一服、二服、三服、四服、五服的分类和说法
近些年来,随着传统文化的逐步回暖,特别是丧事礼仪和习俗不断推延,什么是“五服”?范围包括哪些?作为知识点很热。有人煞有介事地将“五服”按一二三四五分类,并做成图表如“九族五服图”等在网上推介。许多人不了解,以讹传讹,把一个十分严谨规范的东西随意传解,很不严肃,是错误的,也不利于传统文化的传承延续。
“五服”一开始就是丧礼概念,而且一直是丧礼概念。由于“五服”是以同姓血缘为划分基准的,所以习俗中有将五辈人说成“五服”的,但在规范礼仪上,从来就没有所谓一服、二服、三服、四服、五服的分类和说法。我们就此分析阐解一下,供大家参酌和评述。
1、自古以来,礼仪都是有文本依据的,即有典籍资料作为传承来源
中国历史上,从商周秦汉到宋元明清,三千多年,《仪礼》《礼记》一直都是礼仪操作的规范文本。隋唐时开始科举,《仪礼》是钦定“十三经”中的大经。宋元明清以“四书五经”为办学和科考的指定教材,《礼记》是其一。大体上讲,《仪礼》是基本规范和规定,《礼记》是实施细则和要求,两个讲的是同一件事,即儒家的礼。
说,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是礼仪之邦,其书面文本依据就是《仪礼》和《礼记》。古典时期,知识阶层人士,没有不熟悉《仪礼》和《礼记》的。各朝代官方制定的礼仪礼制方面的具体规则要求,都是以《仪礼》《礼记》为基本蓝本的。所以,讲礼仪礼制是否有所偏差,《仪礼》《礼记》的记述应该是基本参照依据和衡量标准。
2、“五服”是丧礼概念,而且自古以来都是
《仪礼》有一篇专门讲丧服的,叫《仪礼---丧服》。在服制和服序上,《仪礼----丧服》将丧服分为五个等级,即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丧服的材质、做工、款式套式都不一样,据以分亲疏、立尊卑、别贵贱、序长幼。居丧时间,斩衰三年,齐衰一年,大功九个月,小功五个月,缌麻三个月。这就是关于“五服”的来源。
必须清楚的是:从商周秦汉到宋元明清,三千多年,在主流意识形态方面,即在官方和知识阶层,“五服”的内涵意义一直是丧服的五个等级,从来没有改变。由于“五服”的分类以同姓血缘关系为基本线路,所以,实际生活中,有将五辈血缘关系人称为“五服”的,即以自己为参照,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为上“五服”,子、孙、曾孙、玄孙为下“五服”。笼统地讲,“五服”即五辈以内的为亲人家人,超过“五服”即超过五辈的,即是族人,也就是说没有直接的亲缘和财产等关系了。
至少在民国之前,甚至更晚至建国或改革开放之前,理论界和知识界都没有将“五服”分为“一服”“二服”“三服”“四服”“五服”的做法和说法。这是民间好事之徒有意曲解甚至亵渎古典礼仪文化,由于大家都不懂,所以很有市场。应当厘清纠正。
3、“五服”与辈分有关,但根本点是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
任何一个人都生活在特定的家庭中,所以,丧事是家庭事项。家庭成员与逝者的权利义务关系状况,才是确定“五服”的根本点。家庭以外的吊丧人员,以与逝者血缘关系的远近亲疏状况确定服制。
由于宗法社会条件下,家庭关系大于血缘关系,而在家庭关系中又有男尊女卑、嫡尊庶卑、长尊幼卑等具体要求,所以,《礼仪---丧服》规定,妻为夫丧服为斩衰三年,夫为妻丧服为齐衰一年;未嫁女为父丧服为斩衰三年,已嫁女为父丧服是齐衰一年;为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侄等,丧服都是一样的,齐衰一年;等等。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家庭位分和财产关系等,才是确定“五服”等级差别的根本所在。
4、“五服”有内外之分,直系与旁系、家人和外人都是有根本区别的
如果将“五服”按一二三四五分为五个等级,即一等斩衰、二等齐衰、三等大功、四等小功、五等缌麻,请注意:家庭同堂人员必须服一等二等丧服,而外人是不能服一等和二等丧服的。
丧服二等“齐衰”里有四个细分等级,即“齐衰”三年、“齐衰”杖期、“齐衰”不杖期、“齐衰”三月。家庭同堂人员,包括同堂兄弟、同堂叔伯、同堂叔伯祖父、同堂侄子和侄孙等,都必须服“齐衰”丧服。而外家人员,包括为外祖父、舅父、姨母、舅表兄弟姊妹、姨表兄弟姊妹、、已嫁之姑母、姊妹、女儿侄女、姑表兄弟姊妹、外甥、外孙、岳父母、女婿等等丧服,都只能服“大功”以下丧服,不能服“齐衰”以上丧服。
“齐衰”丧服同款同待遇,只是居丧时间有区别。从唐代开始,居丧入律法,宋元明清沿袭。违反是要判刑治罪的。但规范刑法所谓居丧罪,仅指居“斩衰”“齐衰”之丧。“大功”“小功”“缌麻”是不纳入刑律管辖的。
归结一下,“五服”就是丧服的五个等级,将五辈人说成“五服”也可以。“五服”以血缘关系为基准分类标准,但绝不是网上流传的线性简单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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