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丈=多少尺=多少米,古人用什么测量东西
在我国的古时候,人们使用的长度单位是里、丈、尺、寸、分等,而不是现在的米、厘米、分米等。那么1丈=多少尺=多少米呢?1丈等于10尺,而3尺等于1米,所以1丈约等于3.33米。有想了解更多关于古代计量单位的朋友,可以继续往下阅读。
古代计量单位
1、关系换算:丈、尺、寸是我国长度的市制单位,它们相互之间的换算关系是十进制。1丈=10尺=100寸。
2、相关故事:在商代的时候,一丈合今169.5厘米,按这一尺度,人高约一丈左右,当时,一丈约等于七尺,所以就有了“七尺男儿”和“丈夫”之称。
3、长度的来源:“尺”的长度是伸开右手,张开拇指与食指后其间的距离。而“寸”是中医里诊脉之处,距离手腕的长度,被称为“寸”。
4、多变性:古时候每个朝代的一丈、一尺、一寸的长度都是不一样的,度量是在秦朝才开始渐渐统一的。
古人用什么测量东西
在知道了1丈=多少尺=多少米之后,不免令人好奇古人是用什么测量东西的呢?一开始,人们用一些简单的工具来测量长度,比如带一根绳子在身上,需要的时候就用它来比较长短。也有的人用身体的一部分来做测量工具。
日常生活中的长度计量单位
计量在中国历史上曾称为度量衡,其中长度用单位度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计量单位,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实现“车同轨”的一系列措施实质就是六国在长度计量上实现统一。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长度逐渐演变为现代几何量的基本参量之一。1959年6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以“米制”作为我国的基本长度计量制度,也标志着我国由传统度量衡开始向计量的转变。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常常会用到寻常,尺短寸长,咫尺天涯等词语、成语,它们中包含的寸、咫、尺、寻、仞、丈、常都是米以外的长度单位,它们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呢?又和基本单位米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呢?
有个颇有意思的案例,大家都熟知金庸小说《神雕侠侣》,其中绰号铁掌莲花的裘千尺,以及大哥裘千丈、二哥裘千仞,就是以长度单位命名,从兄妹三人的名字中尺、仞、丈所表示的长度大小,就可以看出其三人的长幼排序。下面我们具体了解下各单位都有什么含义。
1、尺
古人以自己身体作为参照。《大戴礼记·王言》:“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知寻。”《说文解字》:“十寸也。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简单来说,就是大拇指到中指之间的距离。男性的一拃指一尺;女性的一拃指一咫,稍短于尺。后来咫尺连用,表示距离短。尺八,古代中国传统乐器,以管长一尺八寸而得名。成语尺短寸长,比喻人或物各有长处,也各有短处。(出自战国·楚·屈原《卜居》:“夫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物有所不足。智有所不明,数有所不逮,神有所不通。”)
2、仞
也是以自己身体作为参照。《说文解字》:仞,伸臂一寻八尺也。古人认为,仞和寻是同等的。当然,每个时期所表示的长度有所不同,比如仞在周制八尺,在汉制七尺。另外,仞不仅表示长度,还引申为测量深度。王之涣在《凉州词》中写到,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突出城是“孤”的,是“一片”,山则众多,高达万仞。
3、丈
会意字,《说文解字》:“丈,十尺也。从又持十。直两切。”现在词语丈夫的由来:“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
“瀚海阑干百丈冰。”——唐·岑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白发三千丈。”——唐·李白《秋浦歌》
“已是悬崖百丈冰。”——近代·***《卜算子·咏梅》
作者都是在丈的数量词的含义上使用了浪漫夸张的手法来抒发情怀。
4、换算关系
1丈=10尺≈3.333米
1尺=10寸≈0.333米
1寸≈0.033米
现在,我们最长使用的是国际单位制中的米。米,几何量计量的基本单位,国际单位制七个基本单位之一,用符号m表示。常见的现代长度单位换算如下:
1Gm(吉米)=1000Mm(兆米)=109m
1Mm(兆米)=1000km(千米)=106m
1km(千米)=1000m(米)=103m
1m=1000mm
1mm(毫米)=1000μm(微米)=10-3m
1μm(微米)=1000nm(纳米)=10-6m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长度单位也逐渐向更微观(如纳米级)和更宏观(如光年级)发展。长度计量与科学技术发展互相依存、互相促进、互相支持,为社会发展和产业未来赋能,为人类社会实现新的进步提供计量支撑。(计量所)
说“尺”道“寸”,说说与古代度量有关的汉字
在古代长度度量中,尺、寸、咫、寻、常、仞都是重要的度量单位。
【尺】,
《说文》:“十寸也。人手却十分动脉为寸口。十寸为尺。”
【尺=尸+乙】
古人以人体为法丈量天地,后指足脚踝关节到膝关节距离。即小腿骨长度,小腿骨也称为尺骨。
【寸】,
《说文》:“十分也。人手却一寸动脉谓之寸口。从又一。”
“寸”的字形是右手下加一个指示符号,指出离手掌一寸动脉所在之处,因而作“尺寸”之“寸”讲。从“寸”的字其实都从“又”(右手),如“寻”、“封”等。
依据一定的参照物,对物体长度进行度量,是随着古代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产生的。
最初,古人是用眼睛估摸物体长短和大小的,后来改用人体的某一部分和物体进行比较。
《说文解字》记道:“寸、尺、咫、寻、常、仞诸度量,皆以人之体为法。”
《大戴礼记》说:“布指知寸,布手知尺,舒肘知寻”,就明确表明了这种情况。
“布指知寸”,就是以手拃的宽度为寸。以手指宽计量,至今仍在沿用。北方农民常在雨后扒开湿土,量量有几指深,即说“几指雨”。商代尺上已分1尺为10寸,每寸约合1.6厘米,约相当妇女的指宽。
“布手知尺”就是以手推为尺,张开大拇指和中指(或小指)来量长度。至今,我国从北到南,仍可见这种古老遗风。西南少数民族织布,就多以推度量。
寻之甲骨文及篆书
【尋(寻)】,
《说文》:度,人之两臂为寻,八尺也。
寻,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长度单位,八尺为寻。
【常】,
《说文》:下帬也。从巾尚聲。裳,常或从衣。上曰衣。下曰裳。
本义:下裙。
引伸:古代长度单位。两寻为常,即一丈六尺为常
【仞】
《说文》:伸臂一寻,八尺。从人刃声。
本义:古代长度单位。周制八尺,汉制七尺。
“舒肘为寻”,伸直左右胳膊,便是“寻”的长度。
先秦尺制,“寻”为8尺,“常”是“寻”的一倍,即16尺先秦常称男子为“丈夫”,若以今天1米等于3尺换算,高达3.3米,就都成了巨人。先秦以一拃为尺,十拃为丈。以商代尺度来计算,“丈夫”高不过1.7米左右。楚霸王项羽身高八尺,是以秦汉尺度计量的,约合1.85米,也够得上是大个儿。
中国古代以手为尺,英国等欧洲国家古代则以脚的长度为尺,英语中“脚”与“尺”是同一个词“foot。
商周是中国古代度量衡逐步建立的时期。这一时期已开始规定计量单位,并制造出具有法制性的专用测长器具。
目前所见到的最早的古尺,是商代的牙尺和骨尺。从长度看,在16-17厘米;从尺面标示看,已采用分、寸、尺十进位的长度单位制。
战国彩绘骨尺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尺度(还有容量、权衡)很不一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下令统一度量衡,这对促进市场经济和科技发展有重要作用。汉代对尺、寸有了更明确的规定。据《汉书·律历志》记载,选用秬黍(有人说就是今天的高粱米)作为计量标准,一粒黍的宽度定为1分,10粒黍横排为1寸,100粒黍横排为1尺。
东汉彩绘骨尺(长23厘米,宽1.82厘米)。
东汉彩绘锍金铜尺
东汉彩绘锍金铜尺:分别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和山东省掖县出土,长度分别为22.9厘米和23.6厘米。
汉代计量沿袭旧制。其基本计算单位的制定称为“起度”。原始的起度一般以人体的某部位做标准,难以准确。汉代曾采用积黍为标准。不迟于司马迁时,又发明了以律管为计量基准的方法。汉代用黄钟(五音之宫)律管作为标准,以汉尺9寸作为黄钟律管之长,以9方分为其面幂,把长度、容积和重量的相互关系确定了下来,这就是所谓“同律度、量、衡”。汉代1尺为23.08864厘米,东汉尺的长度稍增,但总的说来,终两汉之世,尺度的变化不大。
从古到今,尺、寸规定的长度是在不断变化的。商代1尺约合今16厘米;战国1尺约合今23.1厘米;东汉1尺约合今23.5厘米;以后几代又有增加,明清两代营造尺长32厘米。民国时一改历代旧制,规定1米的1/3为1市尺,每尺约合33.33厘米。
“寻”与“常”古代都用作长度单位。八尺为“寻”,两寻为“常”。
如薛瑄《游龙门记》:“谷南北涯相去寻尺,上横老槎为挢。”(槎chá,木筏;挢jiǎo,举手)
但“寻常”二字连用,则不一定确指具体长度。
如《韩非子·扬权》:“上失扶寸,下得寻常。”(扶,四寸为扶,比喻极短;寻常,比喻很长。)
贾谊《吊屈原赋》:“彼寻常之汙渎兮,岂能容吞舟之鱼!”(汙渎,小河沟;寻常,比喻不汙宽。)
后来,“寻常”成为双词,指“一般”、“普通”。
如刘禹锡《乌衣巷》:“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
“寻”与“常”的本义及其它意义各不相同:
“寻”的本义是“从抽丝中寻找出头绪”。引申为“寻找”、“寻求”。
如《后汉书·张衡传》:“寻其方面,乃知震之所在。”
白居易《琵琶行》:“寻声暗问弹者谁?琵琶声停欲语迟。”
《红楼梦》第四回《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后来到底寻了他一个不是,远远地充发了才罢。”
“寻”作副词,指“随即”、“不久”。
如《玉台新咏·孔雀东南飞》:“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
陶潜《桃花源记》:“闻之,欣然规往。未果,寻病终。”
“常”的本义是“古人穿的下衣”(裙的一种)。假借作形容词用,指“永久的”、“固定的”、“规定的”。
如《孙子·虚实篇》:“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韩非子·五蠹》:“不期修古,不法常可。”
韩愈《师说》:“圣人无常师。”
全祖望《梅花岭记》:“常留天地之间。”
又指“平常”、“普通”。
如沈括《梦溪笔谈·采草药》:“盖常理也。”
傅玄《马钧传》:“其功百倍于常。”
“常”作名词,可指“规律”、“法则”。
如《荀子·天论》:“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常”作副词,可指“经常”、“常常”。
如韩愈《马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梁启超《少年中国说》:“老年人常思既往,少年人常思将来。”
此外,“常”又可通“尝”,指“曾经”。
如《荀子·天论》:“夫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见,是无世而不常有之。”
《史记·留侯世家》:“项伯常杀人。”
《西游记》第二十七回《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弟子亦颇殷勤,何常懒惰?”
“常”又通“长”。
如《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守赴常流。”
在现代科学和工程技术测量中,古代的测量单位全已不用。但作为文化延续,有关的字词却存留于我们的语汇中。
如“得寸进尺”,表层意思是得到一寸就想再进一尺,今常用来比喻贪得无厌;
用“尺短寸长”比喻任何人、任何事物都各有长处,也各有短处;
说“分寸”比喻说话做事的当限度;
而“寻常”已当做“普通、平常”的意思来用,与早先指尺度一点都不相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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