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9日至12月18日,省委巡视六组对校院开展了巡视,并于2021年1月20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巡视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严明纪律、促进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方式。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行政学院院长杨贤金同志对巡视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抓好整改落实。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校姓党、从严治校、质量立校,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有力的措施推动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整改工作机制。巡视反馈会后,校委会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胡忠昭常务副校院长为组长、温敬元副校院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院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抓好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立3个专项整改组,推动落实整改。各处室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落实落细相关整改任务。为确保整改工作效率和质量,专门建立了专题汇报、工作推进和提醒督办等整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认真梳理巡视反馈意见,并在主动沟通汇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校院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提出121项具体整改措施,同时制定了意识形态、选人用人两个专项整改方案,分别提出41项、64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切实把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三)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整改使命担当。校委会切实担当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剖析,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巡视整改使命担当;将常态化推进巡视整改列入校委会重要议题,紧盯重点整改事项,对号销账,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胡忠昭常务副校院长积极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既靠前指挥,又以身作则,直接牵头负责75项整改措施,占全部整改措施的62%;多次与分管副校院长一同召集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研究推进整改工作,通过抓面上工作推进、重点问题整改,以点带面促进整体整改工作落深落细落到位。其他校院领导也都根据职责分工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严督实导牵头负责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常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推进落实。积极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做好巡视反馈线索处置工作,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推动整改任务落实。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还有差距。
(1)学习新思想不够全面系统深入。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教学核心内容,作为基本课、必修课,立足深学深悟,贯穿教学全过程。在教学布局上,所有班次均设置“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教学单元,邀请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谢春涛、中国人民大学杨凤城等知名党史专家,讲授《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解读》《百年大党永葆青春的精神密码》等专题课。在教学内容上,围绕“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开发《跟习近平总书记学党史》《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的历程与基本经验》《中央苏区的创建历程与历史成就》《中共中央在延安十三年的光辉历程》《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战争中的地位与作用》《光影中的百年党史》6个新专题,进一步充实党史专题库,形成包括25个专题的党史课程体系,并集中应用到各主体班。在教学方式上,组织学员开展“奋斗·启航——福建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展”现场教学、党史主题研讨交流,帮助学员深刻领会和把握“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一个篇章”总目标、“四个更大”新要求和“四项重点任务”,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组织教研团队立足福建省情,及时开发《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解读》《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创造高品质生活》《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树牢大健康理念》等系列专题,精准设置“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等专业化能力培训单元,并应用到各类主体班。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在2021年春季学期教学工作中,统一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设置为学制一个月以上主体班次的第一教学单元,保证教学内容充分展开。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史学习教育等内容,春季学期分2批次共开发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与基本经验》等27个教学专题。继续扩充完善“总论课程+分论课程+特色课程+跟学课程+案例课程+原著导读+研讨交流+现场教学”的“八位一体”课程体系,开发推出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外交思想等课程进入主体班课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调整优化党性教育、领导能力培训单元课程结构,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与党性教育、专业化能力培训、领导能力培训相贯通,切实提高教学比例和教学效果。校院连续五届荣获全国党校系统教学管理优秀奖。三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讲稿更新。印发《关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讲稿内容更新的通知》,要求各教研部组织教师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问题》《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教材,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对课程讲稿、提纲和PPT课件进行更新。着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等重点课程进行二次开发,充分吸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问题》教材、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时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突出福建特色。加强对新专题质量把关,把控流程向前延伸,邀请校内外专家把关授课框架,通过“四级备课”开发出的27个教学新专题,试讲评分更高、效果更好。四是进一步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2021年春季,以大幅提升“新任厅级干部党内法规专题班”培训针对性为契机,对校院党内法规相关课程进行彻底盘查梳理,专门设置了“党内法规与党的建设”单元,大幅增加了课程数量。坚持将党章教育在主体班中全覆盖,除“学习党章,践行党章”专题课外,还列入晨读教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校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赴寿宁县下党乡开展党性教育活动,通过与基层群众“同住、同吃、同劳动、同调研”,切身体验习近平总书记三进下党的“异常艰辛、异常难忘”,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锤炼党性修养,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与纪委部门合作,新开发“发扬红色传统 践行初心使命——龙岩市率先破除公款存储利益输送潜规则实践”案例教学课程,采用案例教学方式开展党规党纪教育。推动“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若干问题”“《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导读”二次开发,提高讲授水平,增加讲授频次。邀请省纪委相关领导做“实践‘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干部廉政从政教育”等专题讲座,邀请中央党校专家教授做《严格遵守党内法规》等专题讲座,增加高质量党规党纪教育课程供给。与省纪委密切配合,高标准推进新校区廉政馆建设。及时更新小柳校区廉政警示教育展馆,组建青年教师团队加强集体备课,推动廉政警示教育全覆盖。五是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讲新思想、讲经典、讲党规、讲四史”教学系列活动。举办系列专题报告活动,邀请中国科学院欧阳钟灿院士、中国社科院戴立兴研究员、省党史方志办俞杰一级巡视员等国内知名专家、党政领导干部来校院做专题报告,出席有关学术研讨活动。制定系列教研交流活动计划,陆续开展“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校教师”青年教师研讨会、“如何讲好经典著作”“如何实施案例教学”教研活动、“如何讲好一堂课”系列说课评课活动。举办系列精品评选活动,重点抓好全国校院系统精品课和中组部好课程参赛评选活动、“讲新思想”优秀讲稿评选活动、精品教学点和线路评选活动。2021年“四史”教育专题总课时为392课时,比2020年增加了113%。
(2)新思想研究成果未得到充分运用。
一是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成果运用。2021年1月26日印发《关于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研究成果教学运用的通知》,推动校院教师在授课、研讨、现场教学中,进一步加大对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等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力度。二是加强教科咨成果转化。落实《关于推进教科咨一体化的意见》,加强教学、科研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更新授课内容、开发新专题、组织研讨交流等方式,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专题,打造有吸引力的精品课程,纳入各班次教学,引导学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时的创新理念和实践探索。各教研部门已推荐9门优质课程参加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精品课初选,目前正在组织强化集体备课,进一步予以打磨完善。
2.未充分发挥教科咨一体化作用助力“一流校院”建设。
(1)科研咨政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一是经校院“用学术讲政治”教学改革双周会研究、校委会议定,成立校院决策咨询委员会,统筹谋划校院智库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智库管理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二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设立决策咨询研究专题,面向校院教师、学员和全省校院系统发布专项课题指南,为校院《决策参考》征集优质稿源,不断提升专报件质量,全力打造紧贴福建省情、服务省委省政府决策的综合性智库品牌。三是搭建各类各级智库人才合作平台:对新聘用教师进行科研与决策咨询业务专题培训,有针对性的进行科研规划指导,助其成为智库生力军;对各主体班次学员采取宣讲校院决策咨询政策和个人访谈等形式,开发用好学员资源成为智库生力军;聘请校外专家、实际工作部门领导干部为校院决策咨询专家库成员,成为智库后援军;全省校院系统联动,持续推进“省校出题目,地市做文章”的联合课题研究;调研走访省委改革办、科技厅、国安委等部门,与省政协开展座谈,拓展合作空间,共同探讨课题研究与成果转化。四是坚持精品战略。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中国共产党精神福建谱系”、中央苏区史、生态文明建设、闽台关系(福建自贸试验区)等专题研究,继续打造《海西求是文库》精品力作和中央苏区史研究、中国共产党精神福建谱系、闽台关系研究等系列丛书。出版《海西求是文库》系列著作2本,另有9本书稿申请入选《海西求是文库》,其中8本进入审核出版流程;组织出版《中央苏区研究学术史略》《闽西革命史珍稀史料集》《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福建篇章》等精品力作。五是推进实施《校院教学科研决策咨询组织工作目标考核办法(试行)》,提升校院教学科研决策咨询工作的组织化水平,从教科咨一体化层面对教研部的教学与科研组织工作进行考核,发挥指挥棒导向作用,引导教研人员多出成果、创精品。六是出台《校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遴选专家团队,签订工作任务书,做到“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持续推动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的研究,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贯彻,争取在“三报一刊”等高端平台上推出一批高端成果,使校院成为全国地方党校(行政学院)系统知名、福建省内著名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研究中心、理论宣传中心和资料收集中心。
(2)课程设置的科学性、系统性仍需加强。
一是进一步加强“四史”教育系统性。加强党史学习教育体系建设,在充分用好既有党史教育课程基础上,新开发《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与基本经验》《中国共产党百年调查研究历程与基本经验》两门课程。在一个月以上主体班中全部设置“学习四史与党性教育”教学单元,系统安排“四史”教育课程。在学制受限的情况下,灵活运用福建干部网络学院资源,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确保“四史”课程全覆盖。举办“四史教育”专题研讨班,组织学员进行较为系统的“四史”学习教育。二是科学设计和安排现场教学。春季学期,在主体班省内现场教学中重点突出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在闽工作时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学习教育。三是评选党史精品课程、党史精品教学点。组织各设区市校院积极选送党史课程、教学点,陆续评选出一批精品课程、教学点,为党史学习教育提供重要载体。
(3)教师“熔炉工”作用尚未完全突显。
一是打造更多“用学术讲政治”的样板课、精品课,推出一批教学名师。组织开展校院2020年精品课评选活动,评出讲授组和案例组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2名,三等奖各3名;组织开展全省校院系统2020年度精品课评选活动,评出全省校院系统讲授一组(设区市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讲授二组(县、市、区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案例组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11名。持续优中选精打磨精品课程,做好参评全国校院系统精品课以及中组部好课程的准备工作,努力推出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教学名师。二是科学谋划校院“十四五”学科建设规划。围绕建设“党”字号、“马”字号、“国”字号学科高地,学科建设规划已数易其稿,基本构建出具有党校特点、福建特色的“品牌学科”,不断壮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的马克思主义“学科群”,塑造教学科研领军人才。三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争取将校院列入省教育科研类引进生规定成员单位,围绕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用好用足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积极引进一批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原理等校院急需学科领军人才,为校院引才提供坚实基础。同时,积极对接省外院校,力争高端人才引进有突破。四是坚持科研“三个服务”功能。加大科研激励力度,健全科研评价体系和人性化的科研服务管理制度,倡导有深度的学术研究,鼓励教师坐冷板凳、下苦功夫,写出有深度有质量有高度的学术专著、学术文章、理论文章和决策咨询报告,使校院成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人才高地。五是修订教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教学工作量管理办法、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正在论证完善;修订完善了科研与决策咨询成果追加奖励办法、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已经校委会研究通过。六是充分发挥专家工作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作用。已成立7个专家工作室;正式出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并着手开展选聘中心讲座教授、特约研究员和首席专家、研究员等工作;校院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正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4)学员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深刻认识从严治党、从严治校、从严管理的重大意义,使严管厚爱成为各班主任的基本工作原则。开班之初召开班主任专题会,学习研究改进学风、从严治学的具体措施。同时,加强学员入学教育,进一步提高学员的纪律规矩意识和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二是成立“党性教育贯穿学员管理全过程”课题项目组,开展党性教育贯穿机制研究和实践,提高党性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委组织部杨国豪常务副部长为2021年春季学期中青班上纪律教育课,加强学员入学教育和纪律教育,学员“三个转变”和自觉遵章守纪、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情况良好。三是实施学风纪律巡查24小时值班制度,对学员的出勤、就餐和在校情况开展巡查和抽查。针对教学活动日严禁饮酒的制度,反复在学员中宣传强调,并加强重点巡查。四是大力弘扬学习之风、朴素之风、清朗之风。在主体班开展晨读党章、党史知识竞赛、“红色经典进党校”等活动,活泼、健康、学习成为校园主基调。五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强调在纪律规定面前没有特殊的班级和特殊的学员,所有进到校院的培训班次,都严格按照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学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2月1日举办的福建省省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研讨班,与主体班一样采取严格的封闭式管理,学员报到后不出校,吃在食堂,住在学校。六是以培训考核为抓手,把对学员的党性锻炼要求、学习要求、纪律规矩要求、品行作风要求等均转化为具体的考核指标,进行“理论教育100分”和“党性锻炼100分”考核,管理效果明显。七是与新校区信息化建设专班加强沟通,落实新校区学员出勤率、就餐率和住宿率查核的硬件支持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水平。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有薄弱环节。
“三审三校”制度执行有偏差。
一是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由校院常务副校院长与分管副校院长进行谈话,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整改措施,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组织《党史研究与教学》杂志编辑部进行全面深刻反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督促其深刻反省并在编辑工作会议上作检讨。在此基础上,深入找原因、寻差距、思对策、抓整改,并向省新闻出版局书面汇报整改情况。二是加强理论学习和培训。多次组织编辑人员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使全体编辑人员在思想上形成共识,认真对待编校工作。不定期安排编辑人员外出进行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提升编辑人员的编辑水平。三是规范文字编校工作程序。增加文字编校和清样的次数,将原来2人对校,增至3人循环对校,确保将文字误差降至最低限度。四是有效传导责任压力。责任编辑和执行编辑在刊前对文稿进行全面的审读,主编在文稿进入印刷之前进行全面审读和检查,将差错率与评优评先相挂钩,有效传导责任压力,最大限度减少出错。五是强化队伍建设。为《党史研究与教学》杂志编辑部调整增加1名编辑人员,专职负责文字总校任务。通过落实整改、提升质量,《党史研究与教学》杂志入选CSSCI来源期刊(2021—2022)。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具体部署还有差距。
一是校委会加强对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精神和具体部署的学习贯彻,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省委要求上来。二是校委会坚定不移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务副校院长带头履行校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校委委员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即知即改要求,2021年以来召开校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2次和民主生活会1次,带头对照检查、分析查摆,带头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带头落实整改。三是制定印发《校委会及校委委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严格按照清单抓好责任落实。四是按时向省委上报2020年校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2)对关键环节的监督不够有力,大额公款存储未经校委会集体研究。
一是对于校院“三重一大”、大额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关键环节,严格落实《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的规定,按照校委会议事决策流程,进行集体研究,加强监督管理。二是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新校区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省级层面“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建设推进工作组”工作规则,严格落实新校区建设项目工作纪实报告机制、《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过问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备案暂行规定》,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三是已完成福建行政学院在华夏银行开立的两个结算账户的销户工作,待新校区建设项目完成工程决算后,对华夏银行鼓楼支行新校区基建专户进行销户。相关责任人员已写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视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
(3)部分处室部(党支部)未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位、落到底。
一是针对在述职报告中出现废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问题,由分管领导对3名处室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结合2020年度党支部达标创星评比工作,将学习情况纳入达标创星考评指标体系,对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具体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各党支部,覆盖到全体党员。三是严格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时梳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中央、省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通过校委一周工作安排、支部组织委员微信群、印发通知等多种渠道,及时予以发布,指导各党支部及时跟进学。四是机关党委委员结合参加所联系挂钩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提醒。
2.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深入。
(1)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扎实。
一是改进监督方式,持续跟踪督促,对处级干部5间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即知即改,通过人员调整使处级干部办公室面积控制在标准范围内。二是举一反三,对现有办公室使用情况进一步排查整改,严防出现类似问题。三是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机关纪委书记参加。四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及时组织党员学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网站通报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党员干部知规矩、明界限,切实做到按规章制度办事。
(2)校院纪委业务能力不足。
一是抽调机关纪委工作人员参与省委党校新校区建设调研督导工作,通过工作一线锻炼,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二是严格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要求和干部管理权限开展监督执纪执法,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三是按照驻部纪检监察组要求,派员参加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案代训,提升机关纪委监督履职能力。四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驻部纪检监察组陆续组织举办机关纪委书记、纪委委员、支部纪检委员培训班,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3.防控廉政风险不够严密。
(1)新校区建设信息化专班对合同初审把关不严。
一是收悉《中共福建省纪委福建省监委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关于省委党校新校区信息化工程建设的纪律检查建议》(下称《纪律检查建议》)后,胡忠昭常务副校院长和杜丕谦副校院长立即召开新校区建设工作小组会议传达贯彻,督导信息化专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照检查,逐项落实整改。二是信息化专班按照《纪律检查建议》要求,对《项目合同(送审稿)》逐字逐句审核把关,发现并修正不规范表述11处;向中标单位发出《关于加快签订省委党校新校区信息化工程项目合同的函》,指出违约处罚条款是落实招标前置条件,促成项目合同及时规范签订。三是健全完善《新校区建设信息化专班工作职责》《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专班工作制度》《新校区建设项目信息化工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和项目工作纪实报告等制度,严格落实《过问插手干预工程建设情况报告备案暂行规定》,主动接受纪律监督。四是督促法律顾问认真履职,依法依规审核有关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校院合法权益。五是驻部纪检监察组对新校区建设(含信息化建设)设施设备采购开展调研督导,指出存在问题,并对有关人员开展核查。
(2)老校区固定资产管理较混乱,账实不符现象较为突出,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一是梳理盘亏实际情况,对因保管不善造成盘亏损失的个人追究赔偿;对管理不善造成盘亏损失较多的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第三方清查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小柳校区固定资产清查核实,于2021年3月31日出具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经济鉴证报告,家底已摸清。三是已完成盘亏盘盈审批手续,经校委会研究通过已上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四是已按新修订的《校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校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采购、调拨、处置等程序。五是2020年3月已对《校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校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后续工作过程将根据单位实际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六是通过资产贴标,巩固落实清查成果,强化职责意识,落实每年清查盘点等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七是2021年4月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开展新校区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调研督导,针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跟进推动落实到位,全面推动、保障新校区建设质量、廉洁双过关。
(3)校院零星工程建设管理宽松。
一是制度先行,在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执行力以及与《校院财务报销审批手续暂行规定》相适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校院零星基建、修缮管理暂行规定》,确保依法依规加强管理。二是校院零星基建修缮项目已于2021年4月6日通过公开投标方式,确定福建兴建兴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三是驻部纪检监察组对相关问题开展核查,同时加强新校区零星工程监管,加大重点岗位风险防控力度。四是积极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对零星修缮工程手续不完整、未验收结算的工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落实追责整改。目前正委托第三方对零星修缮工程开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
(1)部分会议研究的事项,会前调研不深入,会议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从2021年1月起,进一步规范了校院一周安排事项表述,对各类会议安排进行严格统筹和把关。二是督促各职能部门在提请校院领导专题研究事项前,加强事前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办理依据,形成相对一致意见,切实提高会议质效,并形成长效机制。
(2)校院对多年来存在的课题研究经费沉淀问题未能有效推动破解,导致教师开展课题研究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一是紧紧围绕校院工作部署,坚持依法理财、应编尽编,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二是继续实施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和约谈制度,督促预算执行排名靠后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做好“放管服”工作。三是修订出台校院《科研与决策咨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3份文件,调整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立项配套经费,部分转化为立项奖励,从绩效列支;调整了校级课题资助标准等条款。四是优化科研项目资金拨付方式,根据教研人员实际使用需求及课题完成年限分年度平均下拨,当年未使用的经费由财务收回,不再重新安排。五是加大学科课题经费的使用,鼓励支持教研人员将课题研究成果集结出版刊发。2021年,各学科将出版《生成与实践:国家治理现代化视阈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马克思古代社会史笔记研究》《民间环保组织与生态文明建设》等15部学术著作。六是整合全省校院系统师资力量开展课题研究。吸纳地市校院教师参加课题组,开展调研、收集研究资料,用足用好课题经费,多出成果。省委宣传部委托校院承担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古田会议精神时代价值研究》,校院设立《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福建篇章研究》等项目,集聚了省市县三级党校研究力量,组建项目团队,合力开展课题研究。
(3)对校院办学规律研究把握不够。
一是认真落实省委督查室相关要求,科学制定2021年度会议计划,做好学术会议与行政会议的分类指导。二是组织制定鼓励科研调研措施,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提交教学改革双周会研究原则通过,对科研调研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逐步建立既区别于公务员又不同于普通事业单位,符合党校(行政学院)发展特点的教师管理体系”的目标导向,学习借鉴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兄弟省级党校做法,参照省里关于科研学术会议等不纳入精简会议范围的相关管理精神执行,充分激发教研人员开展调查研究的积极性。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校委会班子执行议事制度不够到位。
未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回避制度不到位。
一是进一步严格落实《校院委议事决策规则》,校委会在议事过程中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切实做到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二是对校委会等相关会议记录予以进一步规范,严格依纪依规做好记载。
2.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3月19日上午,办公室党支部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胡忠昭、杜丕谦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分别从传导推动工作、日常管理服务、督查提速提效、开展谈心谈话和对上服务、对下关心支持等方面,带头开展自我批评,并对支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示范带动支部党员对照党章查找差距和不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紧密结合岗位实际抓好落实整改,积极争创“五星”党支部。二是对《党支部工作手册》等支部台账予以全面规范,严格依纪依规做好支部各项会议记录。
(2)机关党委履职尽责意识不够强。
一是对于党费不规范使用管理、党建经费超范围支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反思,由校院分管领导对机关党办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机关党委切实发挥党建专责机构职能作用,建立机关党委委员会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制度,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党的工作,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各党支部组织实施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2021年以来已召开6次机关党委委员会议,研究机关党委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机关纪检工作要点、校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等指导性文件以及上级党代表推选、“两优一先”表彰、发展党员等重要党建工作事宜。三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四是机关党委指导各党支部编制2021年度党建活动计划,会同财务处对党建活动及预算进行汇总审核,并于4月19日提请校委会研究通过。五是进一步发挥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和指导党支部工作的作用。
(3)“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的通知》《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对于相关内容的补学和再学习提出明确要求,对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对于2018年以来未按要求上党课的3名党支部书记,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三是结合开展2020年度党支部达标创星评比工作,对党支部建设情况分类研究、分类指导、分类考核,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考核项目,对党支部落实不到位、打折扣的情况逐一指出,形成书面反馈清单,指导各党支部对照落实整改。四是结合参加所联系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对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了督促指导。五是建立了机关党委书记与新任党支部书记谈话制度,4月8日,机关党委书记、副校院长与新任职的中共党史教研部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谈话,并对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3.选人用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
(1)教职工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够。
一是加强统筹谋划。结合校院干部队伍实际,科学制定《校院“十四五”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待校委会研究后将相关内容纳入校院“十四五”规划,着力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顶层设计。二是强化能力素质培养锻炼。2021年共选派4批次8名优秀科级年轻干部参加省直党校中青班学习,选派18名处级干部参加校院春、秋季学期主体班次学习,进一步加强校院干部党性锻炼和理想信念教育。选派2名专业技术人才分别参加援藏、援疆工作,选派4名科级干部参加第六期驻村任第一书记,抽调12名干部到新校区建设一线参加货物采购专项工作,让优秀年轻干部到乡村振兴、对口支援、新校区建设一线等重要岗位、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地方实践锻炼。三是统筹做好干部选(聘)任和职级晋升工作。按照校院2021年干部工作总体安排,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的同时,着力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上半年选拔3名优秀年轻博士聘任教研部门副处级领导,72名处科级干部晋升职级,选调2名专业急需干部,对9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新增一批35岁左右的副处级干部、30岁左右的科级干部,校院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2)干部选任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一是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由校院分管领导对组织人事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改进民主推荐方式。2019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出台后,校院结合工作实际,改变民主推荐“海推”的方式,有效提高了谈话推荐和会议推荐工作质量。2020年校院聘任的3名处级干部谈话调研推荐均在70%以上,会议推荐均在65%以上。同时,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2021年出台的《福建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办法》,进一步做好民主推荐工作。三是加强沟通酝酿。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福建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分析研判和动议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酝酿,多方听取意见,做实做细综合分析研判、动议工作,提高选人用人工作透明度。2021年处科级干部职级晋升民主推荐得票率大多在85%以上。四是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组织人事处进一步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制度,确保公示期从发布公示通知的第二天起算,不少于5个工作日。五是加强干部选任工作报告。校委会进一步严格落实《关于深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等规定,及时按规定程序规范,书面报告干部选任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3)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够到位。
一是校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校委会议专门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工作方案。校院领导带头学习“两项法规”及中组部有关政策解答、典型案例等文件精神。胡忠昭常务副校院长多次在干部大会、工作部署会等不同场合强调个人事项报告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严肃性,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同时,以上率下,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常务副校院长、分管副校院长分别与有关处级干部谈话指出问题,认领落实整改。二是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6月份组织校院处级干部对“两项法规”等内容进行再学习、再强调,并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三是作出组织处理。经自查自纠,自我整改,根据《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严格按规定对有关人员作出组织处理,对存在漏报问题的22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由分管领导对组织人事处处长进行提醒谈话;组织人事处处长对组织人事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分管领导对2019年以来存在漏报、瞒报问题的11名同志进行再谈心、再谈话。四是加强教育培训。将“两项法规”、配套4个答复意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案例选编等材料印制成册,分发给每位填报对象,做到人手一册。由各支部专门组织处级领导干部学习培训,教育他们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来认识个人事项报告工作,防止因侥幸心理、麻痹大意出现问题。对列入考察对象首次填报的人员,由组织人事处专门开展一对一、面对面个别辅导,讲明政治纪律,讲清填报要求,讲透利害关系。年度集中填报时,编发短信提醒每位填报对象再次认真学习,按照政策规定仔细填报。五是加强审核把关。对每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信息内容逐项审核,对有缺项、漏项、填写不完整以及不按要求填写或填写不规范的,退回并限期整改,切实提高填报质量。2020年如实报告率达94.7%,与2019年相比已有明显提升;2021上半年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16人次,如实报告率为100%。
对于有3批21人次拟提任处级干部未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即提交校委会研究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确定考察对象的同时,校院对有关人员个人事项进行查核,在公示期间收到个人事项报告查核反馈结果,对存在漏报、瞒报的2名同志进行处理,且不予提任。二是对近年来提任干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2020年下半年以来的选拔任用工作中已无此类问题。三是进一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不断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四是由校院分管领导对组织人事处处长及组织人事处2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程序规范。
(4)干部档案管理不到位。
一是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档案专班,充实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工作力量。2020年4月起对校院参公和事业人员人事档案进行专项审核。经初审复审、汇总分析、集体研判、调查核实,2021年3月提交校委会会议研究认定了151卷档案的“三龄两历”。二是根据初审、复审情况,逐一梳理,查缺补漏,共补件2000余件。三是对专项检查组抽查的25名干部人事档案指出的缺件情况,逐一梳理,查缺补漏。目前,除《录用审批表》《报到证》《聘用合同》等因年代久远,难以补充外,考察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已全部补充完毕。四是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全覆盖及数字化等工作,举一反三,开展人事档案全面自查,进一步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五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及全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校院《干部人事档案联络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
(5)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实。
一是22名因私出国(境)申请材料未体现目的地或具体时间的人员,已按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和说明,并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未按规定在回国后10天内上交证件的,本人作出情况说明,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完善《校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表》,规范填报内容,严格审批程序,要求申请因私出国(境)必须明确出国(境)具体地点和时间,强调回国(境)10天内要上交相关证件。三是加强沟通对接,结合干部职务职级调整备案工作,及时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了解登记备案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
(四)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方面
1.落实巡视整改长效机制不够有力。
针对上轮巡视指出的“违规使用现金”“违规采购”等问题,《领导文萃》杂志社虽然制定了《财务审批及报账规范》《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但未严格执行。
一是校委会高度重视,主动对标认领问题,深入对照剖析反思,专题研究落实整改工作。校院常务副校院长、分管副校院长多次召集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纪委、审计处、财务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公司监事等召开专题会,对公司法人和班子成员提醒谈话,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对公司负责人和班子的绩效考核,切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整改。二是校委会配齐配强杂志社领导班子,分管领导结合杂志社领导班子成员任命宣布和分工调整等工作,对杂志社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班子成员任期目标以及进一步充实完善长效机制、传导压力、加强监管等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加强对公司法人和班子成员的廉洁从业和财经纪律教育,开展过细思想工作,推动形成团结一致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杂志社班子成员深刻反思,主要负责人和支部书记在组织生活会上作自我批评;对原财务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免职处理,并责令写出深刻检讨;对原分管副经理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和劝退处理。四是严格执行《公司财务报销规定》,规范现金结算。公司自2020年3月起已取消现金结算,改为银行卡支付方式结算。五是加强财经纪律与政策学习。2021年3月26日,公司邀请财务管理专家为公司领导班子、财务人员及党员进行《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讲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并形成常态化学习制度。六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公司物资(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公司广告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要求,于2021年1月22日完成广告招标工作,并与合作单位签订《廉政协议书》。进一步明确招投标工作小组的职责与分工,规范招投标、物资(服务)采购工作机制流程,制定风险点防范举措30条。七是组织修订了《公司公务及商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公司实习审批表》《实习协议书》等制度规范,完善公司制度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效能,依法依规经营。组织修订《公司章程》《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公司社务会议事决策规则》,已完成校内征求意见阶段,正按程序推进。
2.部分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到位。
上轮巡视指出的“固定资产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未做固定资产账务处理”问题未整改到位,固定资产清查工作进展缓慢,截至巡视进驻时仍未完成。
一是截至2020年3月底,2016年资产清查工作已完成。二是校委会对时任后勤处处长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调整岗位,并由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三是2020年资产清查盘亏盘盈表校内审批手续已完成。四是《校院低值品管理暂行办法》正在进行合规性审查,该制度出台前,低值易耗材品继续纳入固定资产范畴从严管理。五是第三方清查机构已出具《经济鉴证报告》《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并按程序经校委会研究通过已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六是依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批复一周内完成账务处理。七是2021年3月31日第三方清查机构已出具《经济鉴证报告》《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校院资产底数已摸清,今后将依据《校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确保账实一致。八是已按新修订的《校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校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执行采购、调拨、处置等程序,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九是依托财务大数据平台,试运行后全面开展入库、调拨、处置手续网上办理,逐步完善名下资产线上查询,资产扫码盘点等功能。
三、做好巡视反馈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省委巡视六组巡视省委党校期间向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信访件,驻省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开展了处置工作。目前,已办结4件6人,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4名处级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了结1件1人,向校院发出1份监察建议书。其他问题线索正依法依规开展核实。
四、需进一步整改事项及措施
(一)关于华夏银行鼓楼支行新校区基建专户销户的问题。
新校区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5月18日验收竣工,福建省财政厅已于7月29日出具主体部分的预算批文,待基建预算评审结束后,才可开展工程项目决算工作。目前,新校区建设项目正在依法依规推进决算工作,华夏银行鼓楼支行新校区基建专户待完成工程决算后予以销户。
(二)关于校院零星工程建设管理宽松的问题。
已制定出台《校院零星基建、修缮管理暂行规定》,依法依规加强管理。目前正在积极配合驻部纪检监察组对零星工程手续不完整、未验收结算的工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落实追责整改。
(三)关于老校区固定资产管理、清查等两个问题。
已完成小柳校区固定资产清查核实、资产贴标等工作,并已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赔偿,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对工作推动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岗位调整。第三方清查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报告》《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已按程序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待批复后一周内完成账务处理。下一步,严格按照上级资产管理规定及校院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申购、入库、使用、报废等管理流程,强化各部门及资产管理员资产管理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执行“谁使用,谁保管”的责任规定,每年定期进行资产盘点,确保资产账实一致。同时,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资产管理,使资产管理更加规范、更加精准、更加到位。
(四)关于课题研究经费沉淀,导致教师开展课题研究的积极性普遍不高的问题
出台校院《科研与决策咨询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调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立项配套经费和校级课题资助标准等条款,优化科研项目资金拨付方式,加大学科课题经费的使用。进一步整合全省校院系统师资力量开展课题研究,吸纳地市校院教师参加课题组,开展调研、收集研究资料,切实用足用好课题经费,多出成果。
(五)关于教职工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不够的问题。
一是认真制定《校院“十四五”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着力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顶层设计。二是加大力度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结合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校院干部队伍建设实际,本着通盘考虑、坚持条件、综合比选,慎重研究、分步实施,成熟一批研究一批的工作安排,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的同时,加大力度选拔优秀年轻干部。通过稳步推进处级干部选(聘)任和职级晋升工作,努力新增一批35岁左右的副处级干部、30岁左右的科级干部,确保2021年度新提任的领导干部中年轻干部占总数的15%左右。三是进一步统筹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校院主业主课以及学科发展需要,充分征求教研部门意见,及时发布年度招聘方案,广辟发布渠道,对接对口中央党校,做足引才提前量,提高引才精准性。四是努力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根据需求积极主动用好遴选、考录、调任、博士选调生“双向选择”等抓手,吸收更多优秀年轻干部人才投身党校建设事业。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53086;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侯官大道1号;电子邮箱:jgdw@fjdx.gov.cn。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
2021年9月13日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党校 福建行政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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