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制度概述
义务教育
一、义务教育的产生
1.产生
义务教育发源于资本主义时期的德国。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普及义务教育成为世界范围内教育发展的总趋势。80年代以后,各国义务教育的年限进一步延长。
2.新中国义务教育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1982年12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这是建国以来首次以法律形式确定在我国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行了修订并通过。
二、义务教育的概述
1.义务教育的含义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2.我国的义务教育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学制划分多种形式并存,主要有“六三制”、“五四制”和少数地区的“五三制”。
我国义务教育制度体现了义务教育的三个基本性质: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公共性和基础性。
我国学制的沿革
发达国家学制改革的主要趋势
一、强化义务教育
强化义务教育:加强学前教育并重视与小学教育的衔接、延长义务教育年限、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
二、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综合中学的比例逐渐增加,出现了普通教育职业化、职业中学普通化的趋势。
三、高等教育大众化、普及化
我国高校于1999年开始扩招,毛入学率已经由9.8%(1998年)增长到了26.5%(2010年),进入了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
四、终身教育体系不断完善
例如终生教育的形成,远距离教育,互联网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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