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0元能做什么?2020年5月30日清晨,广州市民李琳将这笔钱微信转账给一个陌生人,购买的是标价500元的10万微博“僵尸粉”、160元的2万点赞数和100元的1万转发数。数据是水军账号刷出来的,不代表真实的关注和互动,却像投入湖面的石子,引发了一场网络暴力“海啸”。
数据营造了虚假的声势,却可能骗过平台的算法,把微博推荐给更多真实的用户。李琳在微博里控诉,她的女儿被班主任“体罚吐血”,并附上了“血衣”照片。到了那日中午,这条微博转发和评论都超过50万,话题阅读量近6亿。愤怒的流量如同海啸,卷向了现实,当事班主任遭受网暴,个人信息被人肉搜索,学校迫于压力令其停职。当地行政和执法部门全力调查此事,调取监控后却发现,耸人听闻的情节是编造的,“血衣”是用化妆品兑水染的。李琳和刷数据的“老板”都因寻衅滋事罪获刑。
互联网构建了当下民众的公共生活,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交织在一起,依附于虚拟空间的罪恶,也从隐秘处滋长出来。近几年,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连续开展“净网”专项行动,持续打击“网络水军”。今年下半年,全国范围内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水军专项工作。
“网络经济是信用经济,网络水军的存在,会导致信息的虚假和失衡。”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互联网黑灰产业链中,网络水军附着于“网络恶势力”“网络黑社会”上,损害公平的商业竞争环境,危害网络空间的公共秩序,危害国家安全,侵害个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
而在一起又一起的网暴事件中,不时能看到网络水军的身影,以及越来越完整的黑色产业链条。
购买推广
李琳的女儿6岁了,从幼儿园升上了一年级。2019年12月10日下午,她从学校接到女儿,发现女儿的秋衣秋裤湿透了。女儿告诉她,自己和另外四名同学在学校操场罚跑10圈,中间伴有咳嗽、气喘和呕吐。李琳一面带女儿就诊,一面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声讨”老师,学校与教育局与她开了几次协调会,但她认为事情没有获得重视,学校偏袒老师。
李琳成长于单亲家庭,极度缺乏安全感,总认为别人会对她不利。自从认为女儿被老师“体罚”,她就“陷进去了,变得有点没办法出来”。办案人员透露,即使有监控视频和诸多客观的证据证实,李琳的女儿只是被罚跑了圈,呕吐是因为劳累,但李琳在供述中细致地描述了女儿“吐血”“哮喘发作”的过程,“这些细节让你觉得那段经历非亲历无法获知,如果不是看到监控,我们也会同情她。”
李琳是短视频平台美妆博主。在社交媒体上,她为自己创作了虚拟身份:名校毕业,家庭美满,正打算全家出国生活——这与她的真实生活存在落差,她学历一般,曾经当过空姐,丈夫总是离开她满天飞,她辞去工作后,主要承担了育儿责任。
2020年3月,李琳在微博上注册了账号“小岛里的大海”,3月21日、3月28日、4月6日、4月11日和5月30日,多次发布老师体罚学生以及孩子所在小学和校长不作为的内容。在2020年5月30日之前,她的微博转发量在1000次以内,阅读量有上千万,但这些流量在微博属于不温不火,并未引起大量“围观”。
微博账号“小岛里的大海”发布的“血渍”校服照片等内容。
但在2020年5月30日这天,李琳在清晨6点再发微博,描述“女儿坐到车上就大口吐血,弄的身上都是血”,并附上了一张此前没有发表过的布满鲜红“血渍”的校服照片。此外,她还称在5月27日凌晨2时出门倒垃圾时,被班主任威胁及殴打。
与此前发布的其他微博不同,李琳为这条微博花钱买了“推广”。据她供述,那张布满“血渍”的校服照片是“推广人员”建议她增加的,目的是更好地佐证她的猜想。但她女儿并没有吐血,于是她用化妆品兑上水,制作出了鲜红的液体,淋在女儿的校服上。
“推广人员”是谁?李琳说,她曾经给自己的美妆视频购买一些点赞和评论。对于推广她女儿的事,就找到原来买过点赞的人推广自己的微博。出售这些推广数据的人,是她在二手转卖平台“咸鱼”上找的。
随后,李琳那条微博火了。在李琳付款4个小时后,附有血衣图片的微博就上了热搜。“有图有真相”的惊悚细节吸引了大量关注,到中午时,这条微博的转发量就达到589467,评论数为566263,阅读量为181744355,而相关微博话题蹿至热搜第一,阅读量5.4亿,讨论数19.6万。
大量网民谴责学校和班主任,呼吁有关部门彻查此事。2020年5月30日中午,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发布通报,称联合公安等部门介入,成立专项调查组进行调查。
(2020年7月21日,警方在山东一居民小区,抓获涉案嫌疑人4名,现场固定电子数据,查扣电脑、手机、账务账单等涉案物品一批。)
2020年5月31日凌晨,广州白云公安通报了“反转”消息。在2020年儿童节这天,李琳被警方带走。据警方通报,李琳故意编造虚假信息,通过注册微博、微信账号方式,冒用其他家长身份恶意散布传播,并雇请人员进行网络炒作,从而达到迫使学校开除涉事老师、索要赔偿等目的,鉴于她的行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社会影响恶劣,已经涉嫌寻衅滋事。
半年后,李琳以寻衅滋事罪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20年11月20日,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琳寻衅滋事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层层转包的生意
炒热“血衣案”的推手也没能逃脱法网。2020年6月3日,李琳被控制后的第三天,警方抓获了马某。他供认,自己在网上发现名为“某某自助下单社区”的平台,通过这个平台下单,可以付费购买在各类社交平台账号的点赞数、转发数和粉丝数等服务。马某是“代理”,他通过闲鱼等渠道发布广告吸引客户,将客户的需求在平台上下单,从中赚取差价。
代理的上线是平台,但平台也分大平台和小平台,存在层层转包的关系。2020年7月21日,广州警方赶赴山东,在某居民小区找到了马某的上线平台。在那套民房里,一名老板带领几个年轻人成立了代刷工作室,工作室没有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营业范围”是给短视频类、文章类、投票类、网课类等平台增加点赞数、转发数和粉丝数。
但工作室仍是网络水军链条上游接单的一环,工作人员并不直接参与代刷,只对自己搭建的“小平台”进行日常维护,并进行售后服务。“小平台”利用API接口程序与上家网站对接,可视作“大平台”的分站。在“小平台”后台,警方发现了马某替李琳进行微博涨粉、点赞、转发的下单记录。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闲鱼上用“推广”等关键词搜索,搜索到售卖代刷数据的帖子。卖家直接发表图片,在图片中用凌乱的手写字体传递微信联系方式,用“黑话”来标明商品,比如用“芬”代替“粉丝”,“米”代替“元”。
记者以购买粉丝量的名义联系到了销售人员彭成,电话那头是个年轻男性的声音。彭成告诉记者,他自己搭建了一个“小平台”,手下有6名代理,目前生意忙不过来,仍旧在招代理。
彭成发来了自己“小平台”的截图。记者看到,其上可购买的产品涉及抖音、快手、哔哩哔哩、拼多多砍价、生活缴费,tiktok(抖音海外版)、小红书、闲鱼和王者荣耀,商品类型包括增加播放量、点赞、评论、转发和粉丝。他称现在不做微博的推广。
“评论可能比较贵,点赞和转发便宜,播放量等于不要钱。”彭成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抖音上刷100万播放量,给客户开价30元。代理赚钱,主要靠粉丝数和评论量,在抖音平台上,代理对客户的报价是100个粉丝6元,2~3角1条质量不等的评论,而根据他发来的平台截图,代理“拿货价”是100个粉丝2~3元,评论每条1角左右。
记者发去一条抖音作品连接,并支付90元,要求为作品所属账号购买价值60元的1000个粉丝,以及给作品增加价值30元的100条评论。彭成同意接单,“再送你10万播放量”,他表示,只需要一个半小时左右,粉丝量就能到位。
“(粉丝数量)不能上太快,上太快对号影响也不好”,而100条评论到位需要24小时左右。记者购买的是每条价值3角的“高质量”评论,他保证是“活跃真人、带头像资料,可自己定义围绕某个方面去评论”。
何为“活跃真人”?彭成表示,这与现实中的真人含义并不相同,是意味着“账号质量超高,带作品,带头像,高活跃”,每个操作者可以拥有多个高质量账号,下单之后,操作者利用这批账号是“纯真人做任务,一个手机,一个账号,一个IP”,而且“下单就跑,从来不延迟,24小时跑单”——这意味着24小时营业。
为了保证这些“真人粉”的手打评论绕过审核,彭成要求,每条抖音视频下,最多购买300条“真人评论”,如果是定向的机器评论,则允许购买1000条。评论的内容方向也有限制,“国家诋毁,骂人的评论搞不来”。
而在他的发单平台上,可以看到这些真人手打评论的实时进度,以任务完成百分比标明任务完成度。“我的上家就是老板,他们有自己的机房和服务器,就是做这个的,售后秒回。”彭成说,这保证了评论内容的灵活性,可以根据变幻莫测的平台审核标准做出改变,或者联系客户进行退款。
彭成说,他从五年前开始做水军代刷生意,在此之前倒卖Q币赚钱。Q币是社交媒体上的一种虚拟货币,常被用于网络赌博活动。彭成表示,自己不是专业的“引流”,不是根据用户兴趣去推广,通过他增长的粉丝“90%以上都是死的”,如果账号有卖东西的诉求,最好去找专业的引流公司,“走正规渠道打广告引流,就是有点贵。”
记者下单购买后,不到一天时间,100条评论出现在记者推荐的抖音作品下。这些评论长短不一,多的有十几个字,内容都与抖音作品相关,看起来就像是真实的网友评论。
这些评论来自何人?肖雅菁是广州市白云区检察院检察官,曾参与办理“血衣案”,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通过水军‘增粉、点赞、转发’网络信息过程中,有需求的客户往往通过代理下单,代理将任务导入平台,由后者负责组织‘生产线’式操作,最终完成信息扩散任务。这些平台服务器多放在阿里云或腾讯云,由中间商家提供和维护。客户需求经平台分配最终‘落实’在自动电脑程序(俗称‘僵尸号’)或掌握大量账号的网络水军团队(俗称‘水手’)。‘水手’可能是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也有的是在校大学生。他们针对‘网赚’项目将养号、刷单视为兼职,有目的性地人为进行虚假评论或转发、点赞大量网络信息,在完成特定任务的同时也获取一定报酬。”
《中国新闻周刊》在一位网警处了解到,在水军产业链中,细分为技术流、卡商、接码平台等多种类别。虚假的评论主要有两个来源,一种是水军团伙通过“养号”,即掌握大量手机和手机号,注册微信、抖音、快手等各类账号后,进行一些规律性活动,如发表作品等,模仿真人的行为,用来躲避平台的审核机制,这些仿真号(又称“真人号”)成熟后,再交由电脑程序进行自动化评论。而另一种则为人工评论,客户需求通过平台发包,承包商通常再通过微信群或众包平台发布任务,一些兼职人员领取完成任务后,再兑换为相应报酬。
在“血衣案”中,涉嫌犯罪的情节在于发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平台“老板”为此承担了寻衅滋事的刑事责任。广州警方通报,在抓获李琳后,警方又抓获了为她提供代刷服务的犯罪嫌疑人共5名,分为两个层级,其中第一层级为马某,第二层级为平台,该平台所在的“工作室”被定性为“非法提供推广营销等服务的营利性代刷平台”,经初步统计,工作室的涉案流水逾2000万元。
愤怒的流量
“‘血衣案’是一起较为典型的水军与公众共同推动的热搜案件。”肖雅菁认为,之所以说是共同推动,主要在于教师虐待未成年人这个话题本身就能抓取公众眼球,再加上网络水军的推动,就迅速形成了网络舆情。然而让她颇为不解的是,李琳购买了部分廉价的僵尸粉,并不代表真实的关注,虚假的关注度是如何撬动了现象级的传播?
2021年8月,新浪微博公布了热搜排名公式,为(搜索热度+讨论热度+传播热度)乘以互动率。每分钟计算一次,取前50名进行展示。新浪微博相关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互动率是热搜的一个衡量因素,这个数据可以衡量网友愿意参与话题的程度,反映了用户消费内容的意愿。
互动率的计算也有一套后台公式,分母是原创内容数量,分子是发布内容的互动数据,即转发、评论和点赞。这意味着,某个话题里,如果原创内容较少,而对这些内容的转发、评论和点赞数量又高,则容易上热搜。“比如一个话题里有1000条内容,被转发100万次,评论了200万次,点赞了1000万次,另一个话题原创数1万条,但转发、评论和点赞比较少,那么前一个话题更容易上热搜。”上述人士表示,这样的设计能反映出微博话题真实的热度。
水军制造的虚假热度能否奏效?上述人士指出,目前微博有反水军程序,可以分析账号的行为、IP地址和使用设备,来判断是否是水军。“主要排查的是机器水军。”该人士承认,对于水军团伙养的“真人账号”,判定是否为水军比较困难。“什么是水军?我现在想到的就三个标准:是不是人,收不收钱,是不是自由意志。平台只能确定是人还是机器,其他两方面依靠平台很难判断。”该人士认为,平台会将比较容易识别的机器水军抓出来,“但是如果找出代刷的幕后黑手,平台比较有难度。”
但是,在“血衣案”中,李琳雇佣的“水手”骗过了微博的反水军程序,虚假的数据成为她的微博冲上热搜的垫脚石。肖雅菁还特别指出,当这条虚假指控引起关注后,一些粉丝数量成百上千万的微博“大V”也转发了此事,助推了事态的发酵。
一些“大V”热炒社会事件,吸引注意力,背后有营销的目的。在微博有500余万粉丝的王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观察到的“大V”分为两类,一类是专业人士,如医生、律师、投资人、经济学家,以及情感博主等,他们靠专业积累创作原创内容,帮助网友答疑解惑,依靠知识变现,另一类则是营销号,这类号缺乏原创能力,为了吸引粉丝,甘愿成为网友发泄情绪的出口。
王三指出,营销号不在意事实真相,当他们察觉到网民积攒起了某种情绪,就会替这类情绪代言,甚至会顺应情绪对事件进行片面解读,“拼凑材料,制造一个靶子,替网民当打手。”他说,有的营销号会突破道德底线,对被指控者进行过度辱骂,引导网络暴力。而由于有人带头“开打”,网民释放情绪会更肆无忌惮,暴力的气焰也就越盛。而当狂欢结束,情绪如潮水般退去,营销号就能收割一大批粉丝,此后不论是引流还是带货,都能获取收益。
这令网络暴力成为“流量密码”。极端情绪挑动的狂欢,更容易令用户动手指,转发、点赞或者评论极端言论,堆积消费内容的数据,增加话题的互动率,将其推上热搜。在某些微博大V眼里,这即是“愤怒的流量”,是最好赚的一种。而这其中,也有水军推波助澜的影踪。
在发言评价了一位明星后,芒果陷入到一场持久的网络暴力中。她试图反击,但由于双方地位并不平等,她是网络透明人,对方是拥有百万粉丝的明星,这令芒果处于被追着打的状态,并遭遇了大量明星粉丝的辱骂和造谣,经历了几轮冲上热搜的网暴。
那是在2019年下半年,芒果在微博上看到一位明星穿衣暴露的热搜,她认为这位明星是急于出名而低俗炒作,于是发了微博,评论这位明星利用色情打擦边球炒作,她承认自己语气较为尖锐,但是她的微博粉丝少,“感觉对她(明星)造不成什么影响。”但那条微博被明星转发,对方看起来恼羞成怒,发言称要“做个实验”,让芒果也感受一下“大家轮流不间断不重样骂你的滋味”,粉丝们被煽动,在铁粉的组织下,“奉命出征”去骂芒果。“他们形成了一个组织的网暴团伙。”芒果说。
明星先就芒果发布的“零转评赞”的微博向法院提起诉讼,向芒果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芒果对此提起反诉,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的影响力、公众形象、过错程度、传播方式、侮辱及诽谤的性质、涉案侵权微博账号的粉丝数量和微博浏览量、影响范围等情况,做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这位明星客观上具有诱导、怂恿他人进行网络暴力的言语意思表示,且其清楚该行为的后果,可以认定为实施了教唆行为,部分网民发给芒果的微博私信言论,带有侮辱谩骂、恐吓威胁、人肉搜索之意,内容粗鄙不堪,具有人身攻击性质,超出了公民言论自由的权利边界,属于故意严重贬损芒果人格的行为,构成对芒果的侮辱。同时,法院也认为芒果的言论构成了对这位明星的名誉权的侵犯。
最终,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双方在微博上公开赔礼道歉,明星赔偿芒果主张的全部精神损害赔偿50000元,芒果则赔偿明星精神抚慰金5000元。双方均提起上诉,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二审维持了原判。
芒果向《中国新闻周刊》讲述了被网暴的感受。2019年10月14日那天,她打开手机,忽然看到无数的微博通知,她被无数网民狂轰滥炸的评论和私信辱骂,“没想到有个明星会主动搜索转发我一个‘网络小透明’的一条微博,还教唆网络暴力。”
不到半个小时,辱骂攻击填满了她的私信,负能量像潮水般将她淹没。最令她受伤的是人肉搜索,她使用那个微博账号近十年,微博里有很多个人生活轨迹,明星的粉丝对她过去发表在社交平台上的生活痕迹恶意解读,对她真实生活进行造谣和抹黑。
接连上了两个热搜后,芒果发现自己被人肉搜索,个人信息遭到传播,她去报警,并在微博里贴出报案回执,她还就此前用词不当向明星道歉,但也同时要求明星就网暴行为向她道歉。
但是,芒果的道歉并不是完结,反而给炒作贡献了剧情。芒果说,那些热搜是营销号炒作的,明显偏袒艺人一方,宣传她向明星道歉了,“但只字不提这位明星煽动网暴,也该向我道歉”。
芒果认为,在这场网暴狂欢中,她是被“献祭”了:她成了明星炒作话题的“素材”。
“吃人”的利益链
在起诉的同时,芒果也想找到热搜话题背后的推手,她以需要合作为由,加了一些微信营销号,获取了他们的报价,其中包括多家知名MCN机构。其中两家公司的报价单显示,他们都拥有大批粉丝量在数百万或上千万的营销号,这些“大号”可以创建热搜话题,在其中进行创作和转发微博炒热度,转发和发布软文的价格最高超过5000元。
MCN公司还提供“热搜资源包”,将大号和伪装成普通网民的小号组合售卖,共同创建微博话题,再加上网络水军的助推,给话题刷流量,将其推上热搜。2021年底,当芒果询问某明星的热搜话题如何炒作起来时,其中一家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向她介绍称,“热搜资源包一般包括5个大号10个小号,再加一些达人号,上榜以后再依据排名收费。”
这位负责人还承认使用网络水军,为明星提供微博“真人评论”,评论方向可以由明星团队提供。除了微博平台,这些MCN公司还提供抖音、豆瓣等平台的宣传推广和网络水军服务。
“营销号的转发,其目的其实不是制造多少转发量,而是带动起来多少转发量。”作为“大V”的王三说。王三举例,如果是200多万粉丝的营销号去介入某个话题,或许其创作转发的微博可以制造1万个转发,但是这1万个转发能实现“长尾效应”,可以带动10倍的关注量来炒热话题。
如何带动更多的关注量?王三说,那就是要夸大事件,抓住网民的情绪。“营销号公司的基本功课就是写煽动情绪文案。”他说,在接单之初,营销号会先判断事件本身带动情绪的潜力,“比如挑动一些群体间的对立,或者特别耸人听闻的恶劣情节,都是火的元素。”
如果情节平淡怎么办?“可以添油加醋,编造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但足够耸动的细节。”王三举例,比如男女关系中,一方想要在微博指控另一方,可以夸大亲密关系中没有第三方见证的情节和感受,“比如说对方冷暴力,这个词儿本身就因个人感受不同,很难界定,对方又没法否认。”
当网民愤怒的情绪被调动起来,紧接着就会出现“人肉搜索”,将负面影响蔓延至线下。王三指出,除此之外,在排山倒海的关注中,被指控者在互联网世界的所有痕迹都会被网友严厉审视,其中一些人会将被指控者过去的一些表达打碎,进行歪曲和拼接,“制造一些黑料供大家批判,但其实不一定是真实的,这个人可能本来没那么坏,但就要塑造得更坏。”王三说,进行这类“再创作”的账号,往往具有营销性质。他认为,顺应网民的愤怒,是营销号讨好粉丝,从而增加粉丝的手法,背后都有营销的利益考量。
如今抖音和微博都披露了营销号所属的MCN机构,“官宣”了部分营销号的营销功能。但大多数营销行为仍难以辨别,网民仍有可能被一些不够公正的“意见领袖”所引导。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杜明怀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网络营销本质上是一种广告,可以进一步明确该性质,要求其遵循《广告法》,披露其利益关系,从而防止传播对象被误导。“互联网有放大器的作用,我们在线下没有规制好的问题,到了线上就会很凸显。”杜明怀说,在现实生活中,营销方式层出不穷,这些打着擦边球的“软广告”仍存在监管的困难。
2013年“两高”的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有偿删帖和明知是虚假信息还提供有偿发布,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照情节严重程度可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但法学界的一些人士认为,此条规定有待更加细化,不易落地。
作为一线检察官,肖雅菁认为,上述司法解释条款的出台,是基于保障网民能够公平地获取信息来源,保障了知情权,令网络信息不被人有意识地操控。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个条款在打击“黑公关”的同时,有时也会误伤“白公关”。因为按照司法解释规定,只要提供有偿服务帮人删帖则入罪,但一些行为人为他人提供通过投诉或申诉渠道删除虚假信息的服务,这些行为没有很强的危害性,也没有采取欺骗手段,在入罪时还是应当谨慎。
同时,“黑公关”也变得更加狡猾。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怀胜指出,黑公关脱胎于网络水军,在互联网公司的商业竞争中,帮助一方通过网络舆情攻击另一方,后来这类公关多以信息服务公司的形态出现,“反噬其主”,由受雇一方变为敲诈勒索。“过去是收钱帮着骂人,现在是不给钱就骂你。”
李怀胜指出,一些企业在IPO上市前期,会格外注重负面信息,就给了这类黑公关以可乘之机,而由于其“爆料”存在部分真实性,并且敲诈手法隐秘多样,司法机关对这些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较难规制。
“两年前扫黑除恶期间,曾经提出过‘网络黑社会’的说法,其实针对的就是这类情况。”李怀胜说,和现实中的黑社会一样,这些“信息咨询公司”表面上看起来都是正规公司,实际上他们积攒了大量的互联网资源,控制大量批量注册的“僵尸号”和高质量的“真人号”,这类账号在市场中流通,涵盖市面上几乎所有平台,“是全平台矩阵,”为了躲避平台监管,这些账号未必是非实名,其背后就是个人信息流通市场。
“个人信息泄露是网络黑灰产业的源头。”李怀胜说,在黑灰产业中,不法分子搭建违法平台,利用个人信息进行网络诈骗和注册黑灰账号,从事网络水军活动,赚到钱后还有专门洗钱的网络,“从上游到下游,利用个人信息,整个产业链就做活了。”
(文中李琳、彭成、王三、芒果为化名)
发于2022.11.14总第1068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
杂志标题:起底网暴背后的“水军产业链”
记者:苑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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