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是二级保护动物吗
是的。从2000年8月1日起,野猪被列入《野生动物保**》中禁止私自猎杀的动物范畴。随着目前野猪数量的急剧减少,野猪正受到全球的保护和呼吁,我国法律规定捕杀濒临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
野猪
野猪,是哺乳纲、偶蹄目、猪科、猪属下的动物,是一种中型哺乳动物。共有20个亚种,体重在90-200千克之间。
野猪是一种杂食动物,植物物质占食物约90%。主要以嫩叶、坚果、浆果、草叶和草根为食,并用鼻子从地面挖掘树根和球茎。
野猪常出没于山地、丘陵、荒漠、森林、草地、林丛和芦苇丛林,经常冒险进入农田耕地。除了青藏高原和戈壁沙漠外,野猪广布在中国各地。
江苏南京野猪频繁出没引关注,野猪肉能吃吗?当心违法
最近一段时间,“野猪”成了江苏南京新闻中的“常客”。南京江宁警方发布了交通安全提醒:近段时间,野猪已经引发多起交通事故,驾驶员们尤其是在夜间行车时,要多加小心,以免发生意外。
野猪成交通“肇事者” 警方发布安全提醒
11月19日,发生一起野猪撞车事故。事发时一共有6头野猪横穿马路,由于它们速度较快,车辆躲避不及,最终造成事故,虽然没有人员伤亡,但车辆受损较重。据南京江宁交警介绍,近两个月,该区共发生了近10起因野猪出没造成的交通事故。
10月23日,在江宁郊外山区神丰路段,一辆面包车和野猪相撞后侧翻,车上4人受轻伤,野猪当场死亡。11月15日,在江宁谷里街道,3头野猪冲入车道,车辆避让不及,和其中一头野猪相撞。
发生碰撞后,受伤的野猪和其他两头一起跑走,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车辆受损严重。
警方表示,遭遇“野猪”的事故多发生在靠近山林和农村地区道路,驾驶员途经这些地区的时候,应保持警惕。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交警 高峰:如果驾车遭遇野猪,切记不要猛打方向盘避让,因为这样极易造成翻车事故。如果与野猪发生碰撞,车损不重,人员没有伤亡的情况下,应当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不要贸然上前查看野猪的状态。
野猪多次闯进校园 警方出手捕获
除了在马路上惹事,野猪还多次闯进江苏南京的学校,最近一次是在11月29日。当天清晨6点多,一头野猪跑进雨花台区板桥街道的一所小学。警方在接到报警后赶到学校进行抓捕。
民警赶到学校后,和校方的工作人员合力将野猪驱赶进球场内,此时,野猪显得很烦躁,在球场内不停奔跑。随后,当地动物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赶到,给野猪注射了**剂。野猪后来被送至南京红山森林动物园处置。
11月24日,一头野猪突然出现在南京医科大学江宁校区内的宿舍楼前,它飞快地冲入人群,学生们被吓得尖叫,有的同学甚至摔倒在了楼梯上。
由于这头野猪体形较大,多名**及学校保卫处的工作人员一起行动,才将其控制住。随后,野猪交给当地林业部门处理,现场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监测表明 野猪种群数量正不断增加
野猪频繁出没,也引发了生态部门的关注。江苏省林业、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监测研究表明,南京地区野猪的种群数量正在不断增加。
从2019年7月开始,南京市绿化园林局和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就共同合作,率先启动了野猪的监测研究工作,在南京的8个区共设置了142台红外相机。通过监测发现,每个监测区都有野猪的身影,主要集中在浦口、江宁、溧水以及紫金山附近。
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丁晶晶:截至今年9月,我们一共回收到了9000多张有效照片,其中有5000多张都是野猪的。我们监测的频次是越来越高,野猪的种群数量肯定是在增长的一个阶段。
视频里的野猪大多是成群活动,最多的一段视频中,有19头野猪同框。通过视频,记者发现,野猪们会在一起寻找食物,还会在水沟里一起“泡澡”打滚嬉戏等。专家介绍,野猪属群居动物,繁殖能力强,一次能产6头以上的幼崽。因此,在没有其他威胁的情况下,其种群数量增加很快。
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丁晶晶:南京属于低山丘陵地区,比较适合野猪生活栖息地的类型之一,另一方面,人们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在增强。
偶遇野猪 不招惹不驱赶不围观要远离
近年来,中国境内野猪种群数量增加,各类致害情况频繁发生。那么,如果在路上遇到野猪该怎么办呢?南京有关部门编制了《偶遇野猪指南》,为市民支招。
《偶遇野猪指南》,用手绘的方式圈画出野猪在南京及周边地区出现的重点区域,旁边还用卡通形象展示了野猪,制作方希望用这样的方式引起大家的注意,让居民和野猪能和谐相处在南京这个城市。
除了标注出野猪的出没地点,《偶遇指南》还详尽介绍了与野猪“相遇”的注意事项。
江苏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 丁晶晶:总结了两点,一个是保持冷静,不打扰、不招惹、不驱赶、不围观,要远离它。另外一方面,如果我们发现它已经被激怒了,表现出了攻击行为,那我们应该立刻通知相关部门,报警来寻求控制。
野猪在2000年被列入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今年12月10日,国家林草局网站发布关于了新版的“三有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野猪被从名录中删除。
之前,多地下达了各自的捕杀目标,如今又要给野猪保护降级,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随意捕杀野猪吗?专家表示,野猪虽然拟从“三有”动物名录删除,对它们的保护却不能放松,甚至还要加大肇事补偿和普法宣传力度,以缓解人与野生动物的冲突。对于野猪的捕杀仍要建立在科学研究和常规监测的基础之上,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防止因滥杀和过度捕猎引发的其他生态保护问题。野猪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需要强调的是,捕杀野猪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当它泛滥成灾,危及侵害到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时,聘请拥有持枪证的专业队伍进行猎捕,是被允许的。
野猪保护要降级 人猪矛盾能解吗?
不能随意捕杀,但是面对泛滥成灾的野猪,如何解决它与人类之间的矛盾呢?这里有什么难点?相关专家表示,现有猎捕野猪的方式效率较低,目前缺少猎捕野猪的专业队伍,猎捕野猪经验不足,我们组建队伍等工作都处于摸索阶段。
此次国家林草局要将野猪从“三有”动物名录中除名,预计能起到什么效果呢?国家林草局介绍,本次名录调整,以科学评估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为核心,充分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多方面因素,提出了名录调整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二是维护科研需要;三是有利于社会发展。也就是说,野猪目前已经不符合这些条件了。国家林草局表示,如果意见稿通过,也就意味着野猪将失去“三有保护动物”这层保护衣,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采取措施,来控制野猪种群的数量,从而避免人猪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在多地下发了“野猪通缉令”,陆续展开野猪捕杀行动之后,有不少网友晒出了野猪的烹饪方法,认为“一饱口福”的时候到了,野猪真的能吃吗?专家表示,野猪是各种病毒的携带者,尤其可能携带非洲猪瘟病毒,会严重危害家畜以及人类的生命安全。而且,野猪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律也明确规定严禁食用。所以,贪嘴的小伙伴们不要再惦记野猪的烹饪方法了。
来源: 央视新闻
四川多地野猪泛滥成灾 个人能不能猎杀?肉能不能吃?
四川多地野猪泛滥成灾 个人能不能猎杀?肉能不能吃?
听听律师和专家怎么说
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不断好转,四川境内的野猪种群日渐扩大,一些地方已泛滥成灾。今年7月,四川省开展了野猪致害防控试点工作,将北川、青川、朝天、通江列为全省野猪防控试点县。而此前的5月,四川被列为全国14个野猪致害综合防控试点省区之一。目前,相关试点县正在开展野猪猎杀行动。
11月11日以来,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持续报道此事,引发全国关注。其中,“四川通江2万头野猪成灾”话题冲上热搜,仅封面新闻抖音平台播放量就突破2亿次、评论超19.3万条、点赞超136.8万次。野猪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个人能不能猎杀,如何猎杀不违法?野猪肉到底能不能吃……针对网友关注的这些热点,11月17日,记者梳理了部分律师和专家的说法。
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
不准吃
“野猪属于野生动物,是受法律法规保护的。”记者咨询多名律师得知,在我国《野生动物保**》中,明确规定了禁食野生动物,但禁食的范围限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和没有合法来源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出台,在《野生动物保**》的基础上,将“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范围扩大到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
那么,哪些动物可以吃?野猪能不能吃?今年5月29日,农业农村部公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被称为动物利用“白名单”,猪、普通牛、绵羊等33种禽畜被列入《目录》,野猪属“三有”野生动物,并没有列入《目录》,是禁止非法捕猎和食用的。
野猪身上会携带病菌
不能吃
11月8日,通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对捕杀的野猪用生石灰消毒,一层石灰一层土,就地挖深坑掩埋。其中被四个壮汉抬着的一头野猪,膘肥体壮,足有200斤以上。见肥美的野猪被埋,有网友打趣道:“这就是暴殄天物!”
“在野猪没有成为保护动物之前,很多地方的人都吃过野猪肉。如今允许对野猪进行科学猎杀后,也让很多人觉得,野猪肉是可以吃的,然而事实上并非如此。”四川助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廖丹介绍,严禁食用野生动物,除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也有客观原因。
廖丹解释说,作为野生动物,野猪的身上会携带病菌,人吃了之后,是很容易感染细菌、病毒的,危害性极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相关《决定》,正是为了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专业人员掩埋猎杀的野猪前,要严格消杀,也是为了防止细菌和病毒传播。”
既然人不能吃野猪肉,那么动物能不能吃?答案是:能。“对于捕杀的野猪,须按标准流程处置。在捕杀量比较大的情况下,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合格后,经过专业机构处理,可以加工成动物饲料,予以有效利用,比如给动物园的狮子、老虎吃。”通江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主任李斌说。
私自猎杀情节严重的
要获刑
2000年,野猪正式成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自此之后,就不允许私自猎杀野猪了,野猪的种群数量迅速恢复,到如今甚至在不少地方泛滥成灾。作为全国14个野猪致害综合防控试点省区之一,四川拿到了野猪可以适当猎杀的“通行证”。
“只有根据地方的生态特点和野生动物的生存习性,因地制宜制定保护策略,才能避免过度保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专家组成员、东北林业大学教授张明海认为,对野猪种群的调控,目的是在减少野猪对群众损失的同时,使其种群数量下降到生态环境承载量范围内。目前,最主要、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捕猎。
“野猪是国家保护动物,对它们进行私自猎杀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处以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律师廖丹介绍,猎杀野猪的行为,只能由政府实施,任何个人和组织在未得到政府授权的情况下私自猎杀,都是违法的。
“科学猎杀的过程中,要避免对其他动物和当地居民造成危害,所以,是不允许去设置陷阱、用毒、用电等手段的。”廖丹说,《野生动物保**》明确了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和方法,并规定“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记者 曾业)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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