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局是什么单位 卫健局全称是什么(卫健局是什么单位)

卫健局是什么单位,卫健局全称是什么
卫健局即卫生健康局,是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医疗护理质量、疾病预防控制、艾滋病防治、妇幼保健、医疗纠纷、执业医师法的实施以及医疗事故的处理等等工作。如想了解更多关于卫健局是什么单位的,可继续往下浏览。卫健局是做什么的1、...

卫健局是什么单位,卫健局全称是什么

卫健局即卫生健康局,是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医疗护理质量、疾病预防控制、艾滋病防治、妇幼保健、医疗纠纷、执业医师法的实施以及医疗事故的处理等等工作。如想了解更多关于卫健局是什么单位的,可继续往下浏览。

卫健局是做什么的


1、卫健局是地方各级医疗机构管理的政府机关,其职责有: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2、卫健局也负责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和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

3、卫健局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以及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并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和采购、配送、使用的有关规定。

4、卫健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和饮用水卫生以及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卫健局全称是什么


卫健局即卫生健康局,那么卫健局是什么单位呢?卫健局是地方各级医疗机构管理的政府机关,是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

医政医管局拆分落地,医政司实权在握,防疫仍是第一要务

11月8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官网低调更名。今年2月国家疾控局成立之时,公布此消息,至此终于尘埃落定。

官网显示,原医政医管局更名为医政司,原卫生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卫生应急办)更名为医疗应急司,综合监督局同时被撤销。

历时9年,国家卫健委“权力最盛”的司局——医政医管局由此“分拆”:原先的公卫、血液、行风建设与慢病管理等职能被划分至医疗应急司;与医改、医疗事业发展、医疗质量等相关核心职能仍留在医政司。

落定背后,是半年来弥漫在业界的反复猜测——在疫情中发挥了巨大作用的医政医管局,为何拆分?是长期调整,还是灵活动态的过渡性调整?如此分割,对实际业务会产生多大影响?

八点健闻向多方了解到,此次,医政医管局的改革或旨在为“大疾控”让路,是现阶段“过渡期”的权衡之计。

熟悉国家卫健委决策层的资深人士认为,此次“拆分”,更可能与现行整体防疫政策调整有关。

为应对未来防疫重心转移,有必要构建三道防线——负责监控预警的国家疾控局、主导公共卫生的医疗应急司,和主管医疗机构的医政司。“拆分之后,三者权责更加清晰,有利于转变目前卫健委 ‘眉毛胡子一把抓’ 的局面。”

但此番调整能否符合预期?尤其医疗应急司能否扛起大旗、与其他司局顺畅衔接配合?过渡期后,医疗应急司的职能回归与否?这些仍是颇受关注的话题。

“实权”依旧集中医政司

早在今年2月,副部级的国家疾控局“三定方案”颁布的同时,原医政医管局的调整方案就已公布。但直至上周,官网的机构名称才被更改。

与此相呼应的是,上周末紧随而至的“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 ‘二十条措施’ ”颁布。

一位公卫专家曾向八点健闻表示,“在坚持动态清零的前提下,控制疫情的手段减少,防疫的压力会从整个社会,更加集中到疾控和医疗系统。”

某种程度上,医政司和医疗应急司的成立,也暗合着疫情防控策略的转变。

“在这种情况下,筑牢医疗机构防线,防止病死率过高、避免医疗挤兑就成为关键。”一位接近国家卫健委的医院管理学者向八点健闻进一步解释,“此前抗疫几年,医院经常因院感而停诊,放开之后需要强化分级诊疗。”

据该学者猜测,此次卫健委司局的调整,恰恰是要厘清权责,建立起三道防线:

国家疾控局为第一道防线,做好针对疫情的监控预警、流调等前期工作;医疗应急司是第二道防线,承担社会面疫情控制、全员核酸检测等任务;第三道防线是医政司,确保医疗机构在本地将重症患者处理好,减少病死率,防止发生医疗挤兑。

第三道防线意味着“兜底”。具体到新成立的医政司,业内普遍认为,其依旧要承担最主要的职责。

更重要的是,医政司需要保有原医政医管局强大的、对全国医疗机构的调度能力。

回到9年前,医政医管局成立的背景在2013年的机构改革,原卫生部和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组建成了新的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由此,原医政司和医疗服务监管司合并组成医政医管司。

在新冠疫情之前,医疗圈常有议论称,随着发展,医政医管局的权力过度集中,一度掌握了国家卫健委大约70%的行政审批权,成为卫健委内部实权最大的行政管理部门。

但到了三年疫情期间,这种对医疗机构的统筹和管理能力,直接转化成了对医疗机构的快速调度能力,且远超于本该担此重任的应急办。

据悉,此次医政医管局职拆分后,医政司依旧在医院管理方面能够“手握实权”,能够继续发挥这项能力。

一位资深医管专家解释,通过观察原医政医管局两个下设直管单位的“去留”,可推测司局的职权范围。在此前,医政医管局先后下设、直管了两个事业单位——国家卫健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和国家卫健委医管中心,两个单位团队规模达两百多人。

据内部消息称,此次改革后,两个单位并未被划分走,而继续归医政司管理。这成了不少业内人士的“定心丸”。

多位接近国家卫健委的人士还向八点健闻透露,医政医管局拆分后,医政司依然掌握公立医院管理、绩效考评等重点工作,守好医疗发展的“高线”。

医疗应急司:专为疫情背景所设的职能调整

多位人士向八点健闻强调,要站在配合国家疾控局成立、强化公卫职权的角度去理解此次医政医管局的拆分。

“医政医管局拆分的消息,今年2月份随国家疾控局‘三定方案’一道公布。这或许说明,卫健系统里,要‘升格’疾控和公卫,需要‘削弱’其他部门。”医改专家徐毓才说。

医政医管局拆分后,一部分职能与应急办合并,组成新的医疗应急司,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情理之中。

早在2004年原卫生部时期,卫生部就组建了卫生应急办公室。当时的国家刚刚经历SARS疫情,意识到我国在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机制不健全,痛定思痛下,决定成立卫生应急办公室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但在后续的工作实践中,卫生应急办、疾控、医政医管等平行部门之间各行其道、沟通不畅的问题较为明显。

“就比如这次新冠疫情的卫生处置中,医政医管局走上‘前台’,出台了一版又一版诊疗规范、指南,包括组织调度跨地区医院和专家进行医疗支援等。”一位接近卫健系统的资深专家向八点健闻表示。

“但从原则上来说,这些都属于卫生应急办的工作职责。”

早在成立时,卫生应急办的主要职能很明确:依法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负责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起草工作;组织拟定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尴尬的地方就在于,不是卫生应急办不想管,而是新冠初期传染性强,病死率也高,医疗救治在疫情防治中变得非常重要。”上述专家称,对于医院、不同医疗机构里的人和事,卫生应急办也并不熟悉,甚至不一定指挥得动。

此次新冠疫情防控中,医政医管局和卫生应急办职责不清还有另一隐患——医政医管局负责的医院行业管理等日常工作可能被拉下或延后。

“为了保证应急工作和常规工作都能正常进行,做好平战结合,成立医疗应急司,把行风建设、医疗监督等涉及医疗机构管理的人和职能划拨过去,是非常合理的,有利于大家将来有条不紊地各司其职。”上述专家说。

另一个角度的政策解读则落点于,从应急的角度看,卫生应急是更大的范畴,包含了医疗应急的内容。

“这可能是没有把疾控单独出来,仍然让它隶属于卫健委,同时又在卫健委内部拆分出卫生应急司的原因。”徐毓才表示。

但在实践过程中,国家疾控局和医疗应急司的相关职能可能难以厘清,两个部门该如何相互协同?

多位专家无不担忧。

“国家疾控局虽然隶属于国家卫健委,但毕竟是副部级单位,已经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了。并且,国家疾控局也下设了应急处置司,这意味着,疾控以后要和2个应急部门协同配合,无疑需要更大的协调力度。”一位医院管理研究人员说。

“如果未来还要跨省跨区域调配医疗资源,可能还是得医政司参与协调。各部门具体的协作方面,还待通过实践的检验。”上述接近国家卫健委的医管学者表示。

也有专家因此表达了遗憾。这次调整只限于卫生系统内部“调来调去”,并没有从外部吸收任何新的管理权限或资源,而旨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公卫应急体系,理应掌握更强的集中性、权威性,才可能“号令群雄”。

无论如何,改革能否成功,很大程度还寄希望于具体的落地过程。

“这次医政医管局的拆分更重要的应该是应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上述学者研判,“明年两会之后,或者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变化之后,可能会重新调整布局。”

史晨瑾、田为|撰稿

李琳丨责编

本文首发于微信公众号「八点健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2022年江门台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的精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2年台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台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应聘者可登录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台山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rlzyhshbzj/index.html)和台山市卫生健康局(以下简称“台山市卫健局”)网站(http://www.cnts.gov.cn/zfgzbm/swsjkj/index.html),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年龄须年满18周岁(即2004年10月23日以前出生)。年龄要求只针对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不限”三类。

  1.“应届毕业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10月24日)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3.“不限”是指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三)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附件3,两个目录以下统称“专业目录”)进行了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应聘者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2.应聘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应聘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应聘者的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获“双学位”的应聘者,不能以第二专业报考。

  3.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应聘者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

  4.应聘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未如实填写的,由招聘单位或台山市卫健局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四)工作经历要求

  招聘岗位如设定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的起始时间算起,从事指定类型的工作经历,还应以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为依据。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4日。

  (五)其他要求

  1.招聘公告所列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和执业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但聘用后只能聘用在所报考的岗位和享受相应工资待遇。

  2.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本及《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24日。仅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技能资格、执业资格、从业资格等考试而尚未领证的,不视为具备相应资格。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或2022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或当地相关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五年的。

  (2)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雇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设定,由招聘单位或台山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9:00至2022年10月26日16:00。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

  在注册前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负完全责任。具体流程如下:

  应聘者登录网站--阅读招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上传照片(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jpg格式,照片文件不得大于100KB)--上传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选择岗位报名--确定报名--人工审核确认报名结果--打印报名登记表(须A4纸双面打印,体检前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完成报名。所有上传的报名材料必须清晰完整且易于辨认,便于资格审核。

  (二)应聘者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每个文件不得大于80KB):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2.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和学生证。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工作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证明;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报名要求

  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且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在报名前应向招聘单位咨询。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聘者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或学习、任何职(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还须注明在职在编或临聘人员)。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招聘资格初始审核由招聘单位通过报名系统人工审核。招聘单位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者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始审核,审核结果分三种,分别是:

  (1)审核不同意。应聘者不允许再次报考该岗位。

  温馨提示:审核结果为【审核不同意】时,考生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注意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

  (2)资料不齐。应聘者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页面,点击【修改报考资料】进行修改资料并保存即可。

  (3)审核同意。审核通过的,应聘者可打印报名登记表,且不能对报名资料审核作任何修改。请应聘者妥善保管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

  温馨提示:招聘单位一旦通过审核,应聘者将无法对报名资料进行修改。如有需要,招聘单位会电话联系应聘者,应聘者须填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填写电话有误或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招聘单位联系不到应聘者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应聘者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9:00至2022年10月26日16:00;招聘单位审核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9:00至2022年10月27日20:00。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及早选择对应的岗位报考,2022年10月26日16:00至2022年10月27日20:00招聘单位审核不通过的,应聘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者须于2022年10月31日9:00至2022年11月2日10:30期间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考试、资格审查、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不按时打印准考证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社保卡、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应聘者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等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笔试形式

  本次招聘笔试采取线上笔试的方式进行,由台山市卫健局组织实施,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分别详见《2022年台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线上笔试流程》(附件4)、《线上考试环境设备及系统安装要求》(附件5)和《线上考试规则》(附件6)。

  2.线上笔试自助模拟测试时间

  2022年10月31日至2022年11月1日10:00—22:00,考生在规定自助模拟时间内,每天可模拟测试一次。

  3.线上笔试集中模拟测试时间

  2022年11月2日上午09:30—11:30。

  4.线上笔试时间

  2022年11月3日上午10:00—11:30。

  笔试具体安排如下:

登录时间

待考时间

开考时间

截止进入时间

笔试时间

09:30

09:40—10:00

10:00

10:05

10:00—11:30

  5.笔试内容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分为A、B两类,具体情况如下:

  (1)A类:

  A1医学三基,包括医学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A2护理学专业知识。

  (2)B类:

  B公基行测,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

  6.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以同类试题最高分60%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询笔试总成绩,同时在台山市卫健局网站公布笔试合格线。

  7.笔试加分

  根据《关于“三支一扶”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加分政策的通知》(江人社发〔2020〕106号)精神,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不含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免笔试岗位的,不实行加分。

  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及加分对象范围:①参加江门市“三支一扶”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②江门市户籍、参加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③江门市统一组织到村(社区)或基层其他公共管理服务组织任职服务期满不超过3年或服务期满继续聘用,且服务期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申报笔试加分的应聘者请在网上报名时上传加分申报材料扫描件,如无上传,视为自愿放弃加分申报。申报笔试加分所需材料:①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③大学生村官提供市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④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村(社区)书记(主任)助理工作证书》。

  (二)面试

  本次面试工作由台山市卫健局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分为两类,一类为报考“免笔试,直接面试”类岗位的应聘者,另一类为报考“笔试+面试”类岗位的应聘者,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才能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以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及形式

  具体安排以面试通知为准,将在台山市卫健局网站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

  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笔试+面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免笔试,直接面试”岗位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同一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招聘人数,在应聘该岗位面试成绩及考试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资格复审

  1.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体检资格。

  2.资格复审提供的资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

  (2)应聘者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应聘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应聘者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编在职人员,2022年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定向/委培单位、所在院校、基层服务项目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述需要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温馨提醒:资格复审不提供复印服务,请应聘者复审前准备好复印件,户口本只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即可。)

  (三)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台山市卫健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招聘单位或台山市卫健局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向招聘单位及台山市卫健局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台山市卫健局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对拟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台山市卫健局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在台山市卫健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及台山市卫健局按规定**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或报到后拒不**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及台山市卫健局研究决定:

  (一)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公示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聘用手续的。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者须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考试、资格复审、体检等工作,登录“粤省事”,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前来江门的方式等情况。具体详见《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二版)》(附件7)。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资格复审、体检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在台山市卫健局网站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十一、监督管理及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台山市卫健局受理,台山市卫健局电话:0750-5559807,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三)应聘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招聘政策咨询受理部门及电话:台山市人社局0750-5507608。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台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doc

  4.2022年台山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线上笔试流程.docx

  5.线上考试环境设备及系统安装要求.docx

  6.线上考试规则.doc

  7.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第二版).docx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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