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节已经快到了,大家最关心的就是年终奖的相关事宜了。年终奖是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工作辛苦了一年最期待的就是拿到年终奖回家过年了。可是,遇到不发年终奖的公司,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年终奖是什么
年终奖金,是指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并通过其规章制度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等方式,在一年的某一时间内对劳动者发放的奖金。
因此年终奖金是奖金的一类,仍属于工资性的劳动报酬。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规定: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奖金;奖金包括生产奖。”
明确规定了奖金包括年终奖金,因此年终奖也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没有年终奖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
在实践中,如遇到以下几种企业违法违规情形,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
1.无故迟发或拒发
2.以“经营不善”为由少发
年终奖发放方式一旦经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确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未经合法程序不得随意变更,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单方面对合同重要条款进行变更的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用人单位不能以“单位效益不好”等理由拒发、少发、缓发。
3.以工作不满一年为由不发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事先约定年终奖的发放条件,而工作年限可以作为发放年终奖的考核因素。因此,如果双方已明确约定“工作不满一年不发年终奖”,并已得到劳动者的认可,这种约定是合理的。如果企业没有这样的规定,那么就应当一视同仁。
很多劳动者不仅没有年终奖,也不会计算年终奖金。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我们应得的年终奖是怎么计算来的吧。
如何计算年终奖金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时,年终奖扣税方式为:
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2、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时,
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年终奖-(3500-月工资))*税率-速算扣除数,税率是按年终奖-(3500-月工资)除以12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税率。
例如:小王在2017年12月工资6000元,同时领到2017年的年终奖20000元,
当月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下:
1)当月工资个人所得税=(6000-3500)*10%-105=145元
2)年终奖个人所得税=20000*10%-105=***5元
当月个人所得税总额=145+***5=2040元
由于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年终奖形式不同,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也不尽相同。
年终奖的发放不是强制规定的,关键还是要看自己和公司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是否有明确要求。拿到年终奖的朋友也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发年终奖的老板才是最好的老板。
首先,《劳动合同法》并未硬性规定年底奖金的发放形式和时间、比例等,这块是处于模糊地带的。而且各公司对年终奖的说法也不是很同统一,一般来讲企业根据当年的经营情况、利润情况等来综合考虑是否发放奖金,对谁发放奖金以及奖金多少等没有做明确规定的,可以说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年终奖金。而对于在入职时候就谈好的与绩效挂钩的,视做总薪酬一部分的,是我们常说的绩效工资。
其次,如果是已经明确写进合同,或者公司规定了的绩效工资,企业是要发放的,但要根据企业的考核制度来进行发放,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发放。但在实践中,劳动者还是弱势群体,企业经常少发、拖延发放的现象还是很多的。
再次,如果除了工资进行了承诺并写进合同,其他没有承诺的奖金,企业可以不予以发放,所以从这个角度说,企业是没有义务发放年终奖,也不是所有公司都有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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